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好声音”全国医保系统系列宣传大赛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工作,现将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项目(代码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在全市通过电视、报刊等主流新闻媒体、公交车身、候车厅广告牌、公交移动电视、户外LED屏、地铁灯箱、政策宣传车等多种媒体形式持续开展参保缴费宣传;

2. 视频制作及广播语音制作,以供社区、村委会宣传使用;

3. 推广期H5小程序定制推送;

4. 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供地推活动投放;

5.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开展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医保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力高效推进昆明市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创造良好氛围,通过有力的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识度,提高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省医保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24年度全民参保目标工作任务。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

五、 承接标准

(一)服务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服务机构要求具有从事省、市级政府部门活动策划、拍摄制作经验,具备举办各类活动、展会经验,能按时完成活动相关材料准备及场地布置工作。

(三)服务机构要具备媒体发布、广告媒体资源及合作经验。

(四)信誉良好,行业内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记录。

六、 目标要求

通过对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的系列宣传,助推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七、 服务期限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2月25日,具体服务期限视上级部门对全民参保宣传的要求适时调整。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关事项

有参选意向的承接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2楼昆明市医疗保障局209室。

(二)比选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

1.提供的比选文件须密封;

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资质证明(见承接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拟配备的项目实施团队资质(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缴纳社保费凭证复印件)、类似项目经验等。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至10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亚薇

联系电话:0871-********

标签: 医疗保险 城乡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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