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关于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经营农药残留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豇豆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关于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经营农药残留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豇豆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7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DBJ234*****767******)和《检验报告》(编号:No:SP*********),当事人均予以签收。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经营的不合格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里建大道18号的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对其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检检验报告》(No:SP*********),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倍硫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6月29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检验报告》(No:SP*********),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武里建大道18号的南宁市中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9日从南宁市喜三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购农药残留超过最大残留限量的豇豆(豆角)20.5公斤,进购价为每公斤4.64元(每斤2.32元)。该批次豇豆(豆角)全部用于食堂生产并出售,因无法确定涉案批次豇豆炒出菜品的数量,以及食堂收银系统上只有销售金额无销售菜品的记录。无法确定销售价格和违法所得。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保留有供应商资质证明和进货单据、检验报告等凭证。
(三)产品控制情况:
一、现场无涉案批次豇豆库存,因此没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该校进购豇豆时,已经向供货者索要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等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并且记录的义务。因南宁市喜三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在我局辖区范围内,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交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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