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HTZB2023-68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09.96万元,招标人为吉林敦化发展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架空光纤落地乡村公共服务平台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
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
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
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贵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
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
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
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
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
贵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
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
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
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08时00分到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
江路1555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数局七楼,地址:敦化市江滨社区沿
江路1555号。
七其他
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日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3-6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
审批字202163号文件202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敦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敦化市雁鸣湖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园采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架空光纤落地乡村
公共服务平台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内容:项日对雁鸣湖镇旅游特色小镇进行供暖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
架空光纤落地及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四部分:
第一部分供暖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对雁鸣湖镇供热管网进行调整,其中:1原城镇锅
炉房内锅炉更换设备安装工程:2改造范围内更换供暖管道新增供暖管道:3锅炉房材
料堆放处地面混凝土硬化工程:4锅炉房围墙及大门新建工程电动伸缩大门及周边实体
砌筑围墙5锅炉房屋面翻新工程6锅炉房外墙涂料翻新及室内墙面天棚涂料翻新工程:7
采暖管道改造后沥青道路或方砖路面恢复工程:8镇内部分己建建筑公共区域管线改造工
程:9锅炉房消防库房改造:10钢构件秸秆堆放棚及场地平整。
第二部分: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增排水管道:
第三部分:架空光纤落地:
第四部分:数字乡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雁鸣湖镇内。
2.4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工期:2023年11月1日到2024年2月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期共计92天。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省市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本项目总投资约:240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为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
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顾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
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
企业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
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
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的建筑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
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
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
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
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
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
电子邮件:/
邦标人或其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用负责人),茗务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mt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