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审计调查》已收悉,我街道高度重视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的主要范围是在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区发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其中涉及沙井街道办项目数共113个。经审计,我街道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仍然存在立项后进展缓慢、前期工作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立项后监督指导缺位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立项后进展缓慢,影响政府投资建设进度的整改情况

  1.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立项后随即处于停滞状态”,该问题涉及我街道9个项目,我街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针对各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提前与区职能局协调沟通,缩短审批时间,将项目表格化、时序化、负责到人、考评结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经整改,沙井文体中心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已开工建设;大王山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岗南一路新建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嘉盛路(南环路-嘉华二路)新建工程、规划一路(西环路-嘉盛路)新建工程已完成概算批复。沙井体育公园由于国家、省市关于PPP模式调整,2023年8月我街道已提请上级审定项目由PPP模式调整为政府投资模式,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决算工作。蚝乡湖公园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由于外环高速出入口规划调整,项目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工作。锦禾路新建工程需要征地,正在移交前海管理局。永通路新建工程处于方案设计阶段,由于征拆难度较大,项目推进缓慢。

  下一步整改措施:嘉盛路(南环路-嘉华二路)新建工程、规划一路(西环路-嘉盛路)新建工程计划11月完成前期工作;蚝乡湖公园周边道路改造工程已安排加快完成法定图则调整,计划2024年6月完成前期工作;沙井体育公园、永通路新建工程,计划2024年7月完成前期工作。

  2.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虽有进展但长期处于前期阶段”,该问题涉及我街道6个项目。经整改,沙井街道新颜路(宝安大道-璺岗路)新建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防洪评价编制工作,已报区水务局审核,待区水务局批复后开展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沙井街道办沙一中路(新沙路至新民北路)新建工程,项目涉及拆除围墙、游泳池,因拆除围墙后对小区围合管理影响非常大,周边居民反对情绪较大,导致征拆难度大,因此后续需通过城市更新或利益统筹推进该道路实施。沙井街道觉园东路(宝安大道-壆岗路)新建工程,项目受深圳市人民医院宝安医院(当年计划为中山九院)用地规划调整影响,因该道路位于市人民医院宝安医院项目用地中间,对医院的规划设计、土地利用率、医院交通组织影响较大,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卫健委已将该道路纳入市人民医院宝安医院项目中统筹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待医院设计方案报市规资局审核后,再确定该道路建设计划。沙井街道嘉和路(共和大道-沙井路)新建工程,因道路规划地下管线设计标高低于现状周边道路管线标高,无法与现状道路管线衔接,为避免项目实施后造成雨污水倒灌问题,项目暂缓实施。沙井街道重点路段景观美化提升工程,鉴于12线二期工程即将实施,为避免工程重复投资,我街道协调相关部门及征求市轨道办、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建设时序问题,经综合研究,考虑到该项目受地铁12号线施工影响,为避免项目投资浪费,待地铁12号线完工后,再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二)关于立项后取消情况较为普遍,未及时办理决算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涉及我街道9个道路项目,其中沙井街道横六路(锦程路-海滨大道)新建工程、沙井街道横四路(锦程路-海滨大道)新建工程、沙井街道鞍胜东路(南环路- 宝安大道)新建工程、沙井街道重点道路人行天桥新建工程已完成决算工作,并已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准备报区住建局审核取消。新沙路与将军路交汇处人行天桥、沙井街道寮丰沙头商业路(沙井路至环镇路)综合改造工程、沙井街道综合执法队业务大楼改造工程、沙井北环路(西环路-锦程路)综合改造工程、沙井社区星光老人之家及党员活动室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决算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新沙路与将军路交汇处人行天桥、沙井街道寮丰沙头商业路(沙井路至环镇路)综合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决算工作,预计11月完成决算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三)关于部分项目设计调整内容多,个别项目因变更造成前期工作作废导致资金浪费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涉及我街道文体中心项目,该项目由PPP模式改为政府投资。其中,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为政府投资项目必审环节,编制费用纳入项目概算中列支;经与服务单位协商,因项目没开展PPP咨询相关服务工作,服务单位同意取消PPP咨询服务费用相关合同,并且不产生相关费用。

  (四)关于监管不力导致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涉及我街道金达路新建工程、森塘路新建工程、沙头社区公园新建工程等3个工程项目,上述金达路、森塘路及沙头社区公园为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星河荣御)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我街道已督促深圳市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及后期施工报建等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街道将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前期审批手续及后期施工报建等工作。

  (五)关于部分项目各阶段费率取用标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蚝乡公园新建工程项目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相关规定计算,按总建安费计取设计费,未按分项合计取费,最终设计费计费额以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备案)的投资概算建安费为准,以基准价的100%计取,且不超过概算批复(备案)的设计费来确定。后续项目招标时,我街道加强复核合同取费基数,严格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相关费用,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六)关于部分已完工项目支付进度为零的整改情况

  金达路、森塘路、沙头社区公园,为金达工业区城市更新(星河荣御)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该三个项目于2016年经宝安区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深宝社公建【2016】2号),确认深圳市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顺地产”)作为项目投资人,我街道与星顺地产签订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监管协议》、《建设期间监管协议》、《建设委托协议书》,星顺地产作为投资人按规定开展该3个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宝安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深宝规【2019】9号)第十六条及建设委托协议书(沙井街道建书2020年第2076号)的第二条的约定,项目由乙方自行筹备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会同业主单位后移交给区行业主管部门,甲方按监管协议约定给予乙方项目投资补贴,因此项目需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后再申请补贴。目前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因项目未满足申请补贴的条件,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暂无法支付补贴费用。现阶段项目资本方已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工程款,没有拖欠费用情况。

  特此报告。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5日

(整改联络员:何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宝安区政府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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