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林大物资仓库混合料除尘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林大物资仓库混合料除尘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林大物资仓库混合料除尘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林大物资仓库混合料除尘器设备采购
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J-WZ-2023-60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数量:除尘器5套、罗茨鼓风机2套,详见采购需求
2、交付时间: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7天内完成调试安装工作,调试工作完成后项目进入1个月试运行阶段,运行正常则进行设备验收。(由于招标人原因,交付时间则相应延后)。
3、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1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提供具有制造、销售除尘器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清单以及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3年10月17日15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1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4-********
技术联系人:史天泽 联系电话:151*****072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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