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数据资源中心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浏阳市数据资源中心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沙市政务云统筹建设项目 | 主要包括政务云纳管服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迁移服务、云网融合服务、驻场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 | ******* |
详见招标文件。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2.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8、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格证明材料。
2.9、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无。
/
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市数据资源中心 |
联系人:邓先生 |
电 话:137*****438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白沙东路8号市民之家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 话:186*****047 |
地 址: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七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3 年9 月26 日
标签: 政务云统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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