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5年“万千百”“511”体育健身项目器材采购项目
宿松县2015年“万千百”“511”体育健身项目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皖H5Z-150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中心受宿松县体育局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2015年“万千百”“511”体育健身项目器材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号 | 包名 | 最高控制价 |
1 | 农体工程、乡镇健身广场、全民健身苑、街道体育俱乐部器材 | 50万 |
2 | 多功能球架 | 75万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是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体育器材的专业供应商。
3、投标人须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12年1月1日之后政府采购的体育器材类项目)。
4、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货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万元人民币,第二包1.5万元人民币,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包(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前来购买。
(2)若购买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若购买人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8日
标签: 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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