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车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

3.项目内容:宣传扬州高新区2023年秋季及2024年夏、秋两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

4.最高限价:320元/天;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项目要求:宣传车车身进行禁烧秸秆和垃圾宣传装饰,装饰效果仿照公交车车身广告;配备车顶高音远距离传输200米以上双扬声器、车载播放设备、录制语音;根据天气条件和工作要求允许上路后,搭载禁烧秸秆和垃圾工作跟车人员在高新区境内指定线路进行慢车低速宣传,巡回宣传每天不少于4次(早晨、中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每次线路里程约90公里(不含临时调整、增加路线);如遇临时调度或增加、调整线路,宣传车需配合,但仍旧需保障4次的宣传全程路线次数;如遇火情等情况,宣传车驾驶员需与跟车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灭火,如不具备灭火条件的要共同等待其他禁烧秸秆和垃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汽油、维修、保养、设备、装饰、增加调整临时调度路线等车辆费用和驾驶员(白天、晚间)费用需自行解决;为防止宣传车辆发生车辆故障、播放设备故障等,需提供备用宣传车及播放设备,确保宣传时效,费用不另计算;

7.服务日期:2023年秋季及2024年夏、秋两季,共240天左右,具体以投标方通知为准;

8.付款方式: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结束后,以实际发生天数结算,一次性付清。

二、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车辆要求:宣传车需证照齐全、年检合格、车况性能良好;

3.司机要求:宣传车需配备三年以上驾龄、驾驶证检验合格驾驶员;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有类似宣传业绩(提供合同);

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月9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1号楼4楼417环保科;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信用证明、车辆证明、人员驾照、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0月9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人:马玉,联系电话138*****29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秸秆和垃圾禁烧宣传车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高新区;

3.项目内容:宣传扬州高新区2023年秋季及2024年夏、秋两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

4.最高限价:320元/天;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项目要求:宣传车车身进行禁烧秸秆和垃圾宣传装饰,装饰效果仿照公交车车身广告;配备车顶高音远距离传输200米以上双扬声器、车载播放设备、录制语音;根据天气条件和工作要求允许上路后,搭载禁烧秸秆和垃圾工作跟车人员在高新区境内指定线路进行慢车低速宣传,巡回宣传每天不少于4次(早晨、中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每次线路里程约90公里(不含临时调整、增加路线);如遇临时调度或增加、调整线路,宣传车需配合,但仍旧需保障4次的宣传全程路线次数;如遇火情等情况,宣传车驾驶员需与跟车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灭火,如不具备灭火条件的要共同等待其他禁烧秸秆和垃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汽油、维修、保养、设备、装饰、增加调整临时调度路线等车辆费用和驾驶员(白天、晚间)费用需自行解决;为防止宣传车辆发生车辆故障、播放设备故障等,需提供备用宣传车及播放设备,确保宣传时效,费用不另计算;

7.服务日期:2023年秋季及2024年夏、秋两季,共240天左右,具体以投标方通知为准;

8.付款方式: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结束后,以实际发生天数结算,一次性付清。

二、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车辆要求:宣传车需证照齐全、年检合格、车况性能良好;

3.司机要求:宣传车需配备三年以上驾龄、驾驶证检验合格驾驶员;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有类似宣传业绩(提供合同);

5.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月9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1号楼4楼417环保科;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信用证明、车辆证明、人员驾照、无违法犯罪声明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10月9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人:马玉,联系电话138*****299

标签: 宣传车 垃圾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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