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那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那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那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产业[2023]4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给水工程:新建球墨铸铁管DN150-DN400,管道长度5454.00m(阀门井,未使用管道现利用需进行管道消毒),含管沟挖填方及支护工程。雨水工程:总长度*****.83m;(其中明渠长度1691.20m(底宽0.6-1.5m、渠深0.8-2m);新建Ⅱ-Ⅲ钢筋混凝土管D300-D1400,管道长度*****.63m);检查井,雨水口,管道清淤6076.00m,含管沟挖填及支护工程。污水工程:总长度1660.70m,(其中新建Ⅱ钢筋混凝土管DN400-DN500,管道长度1134.50m;新建压力管球墨铸铁管DN250-DN350,管道长度526.20m);检查井、污水管道清淤,清淤管道长度*****.00m;1#、2# 污水泵站工艺设备、电气安装工程及建筑物、厂区附属改造;含管沟挖填方及支护工程。燃气工程:总长度*****.00m,(其中含PE 燃气管 de100-de315,管道长度*****.00m,无缝钢管D108*4.5,管道长度110.00m),定向钻穿管 de250 和 de315 的措施880.00m,燃气调压设施11套,含管沟开挖及支护工程。路面恢复:含路面恢复2228 m2 ,人行道恢复*****m2,绿地恢复4734m2。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

2.5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2.6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项目结算和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9月27日09时30分至2023年10月09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 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2】187号)文件。

招标人:西藏那曲物流中心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地址:拉萨市海亮世纪新城63栋1单元11楼

拉萨南路3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132*****666 电话:181*****52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2023年09 月26 日

标签: 升级改造 监理招标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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