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2023年实行封山育林的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2023年实行封山育林的通告

  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天然更新能力,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实行定期封山,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使疏林、灌木林、散生林木、荒山宜林地自然恢复成林,

  促进天然更新和植物群落自然演替,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

  为保护环境,保护物种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南沙区决定实施封山育林。

  一、封山育林时间

  封育期从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止,封育年限为3年,封育方式为半封。

  二、封山育林区域

  南沙区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实施面积为31.32公顷(469.8亩),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封育期内要求

  根据《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南沙区封山育林范围示意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行封山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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