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2023年实行封山育林的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2023年实行封山育林的通告
封山育林是利用森林天然更新能力,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实行定期封山,禁止垦荒、放牧、砍柴等人为的破坏活动,使疏林、灌木林、散生林木、荒山宜林地自然恢复成林,
促进天然更新和植物群落自然演替,恢复森林植被的一种育林方式。
为保护环境,保护物种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南沙区决定实施封山育林。
一、封山育林时间
封育期从2023年9月26日至2026年9月25日止,封育年限为3年,封育方式为半封。
二、封山育林区域
南沙区2023年封山育林项目实施面积为31.32公顷(469.8亩),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三、封育期内要求
根据《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一条,封山育林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封山育林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非抚育性修枝、采种、采脂、掘根、剥树皮及其他毁林活动;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香、烧纸、野炊及其他易引起火灾的野外用火;
(三)放牧或者散放牲畜;
(四)猎捕野生动物、采挖树木或者采集野生植物;
(五)开垦、采石(矿)、采砂、采土;
(六)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封山育林标牌、界桩及其它管理设施;
(七)其他破坏封山育林的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南沙区封山育林范围示意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3年9月26日
标签: 实行封山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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