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FP1000220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00FP1000220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污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1 | 00FP******* | |
2 | 大沙沟标准排污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1 | 00FP******* |
*投标书中必须标注税率(不含税价)、计划单号,如未注明以上信息,在开评标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凡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及使用性能的产品均可参与报价,代理商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一、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机构发放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国家相关认证、质量管理认证、及相关生产、组装资质证明文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贸易企业注册资金为700万元以上(含500万),贸易企业须有原厂授权, 所代理企业资质必须符合生产企业要求.
2、采购单位:平朔物资供应中心采购协调部
二、交货时间:
1、接到催货通知单或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货到现场。
三、付款方式:7.2.1
四、交货地点:安家岭仓库
联系人:李晓燕/张跟东
联系电话:****-*******/*******
--------------------------------------------------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要求:
1、平朔物资供应中心诚邀所有满足资质要求的厂商报价,并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报价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联系人。
2、为便于开封报价及评标,要求报价人针对一个采购包号做一份报价单,并将报价单单独密封在报价信封内,投入指定的报价箱内(报价信封上必须写明采购编号、联系人、报价单位)。
3、报价人所报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完整的且符合国家或部委颁布的质量标准,应完全满足使用方的使用要求。
4、报价人资质证明的提供。未与平朔发生过供货业务关系的供应商应根据“资质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件,要求报价时(随报价单)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但中标或成交后必须出示相关原件。
(二)报价书要求:
1、报价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按采购方要求的报价格式(报价格式见附表,详见网页公告栏)详细填报以下信息:1)采购编号、2)联系人、3)报价单位名称(全称)、4)报价日期、5)付款方式、6)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位、单价、总价、(价格要求为含税价)、报价有效期、交货时间、7)交货方式等商务条款(填报不全的将会导致报价无效或作废),报价单中所有字体必须是打印字体。
2、报价为货物运达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或报价人自报拟交货地点的价格(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3、付款方式的填报,采购单位要求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报价人也可报其他付款方式,按自己的意愿在报价单上指定位置标明(但同等条件下采购单位优先选择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报价单位)。
4、交货时间的填报,采购单位要求所有报价单位的交货时间应满足采购方交货时间要求,报价人也可报其他交货时间,可按自己的意愿在报价单上指定位置标明(但同等条件下采购单位优先选择交货时间满足采购方要求的报价单位)。
5、报价单上必须有报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有效的单位公章。
(三)递交报价书的地点及方式
1、如采用来人报价,要求报价人在密封的报价信封上填写采购编号、联系人和报价单位名称,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投入指定的报价箱内,并通知联系人“已报价”。
2、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报价,要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寄达,并在寄件人姓名一栏中注明报价人姓名、联系方式,收件人姓名一栏中注明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采购编号,同时将快件寄出的信息告知联系人。
3、如采用传真报价,在截止时间之前传到平朔采购中心的传真机上(见下),平朔采购中心有专人接收、密封,并投入指定的报价箱中。
报价箱号:采购协调部应急报价箱
传 真: ****-*******/*******
邮 编: 036006
地 址: 山西省朔州市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网 站: www.coal.org cn
——————————————采购项目技术附件————————————
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站及大沙沟
标准排污口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一、适用条件
买方所购设备必须适用于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站及木瓜界大沙沟排污口区域的使用条件,特别包括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32.4℃~+37℃下能正常工作;
2、空气相对湿度达90%以上仍能正常工作;
3、海拔高度1380米仍能达到额定能力;
4、抗震设防烈度:VII度;
5、污秽等级:Ⅲ级;
附件二、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站及大沙沟标准排污口设备。投标人须保证所供设备及配置是全新的,完整的和最新设计制造的产品,符合投标人报价书及补充报价书及用户提出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一、工程概况:
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共计2套,每套包含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PH在线分析仪和数据采集仪及配套的建安工程,并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市环保局的相关验收工作。
二、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供货清单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技 术 特 征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站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1 | ||
1 | COD在线分析仪 | 国家标准GB11914-89《水质-化学耗氧量测定-重铬酸钾》 | 台 | 1 | |
2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国家标准GB7481-87《水质-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台 | 1 | |
3 |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 WL-1A1 | 台 | 1 | |
4 | PH在线分析仪 | 台 | 1 | ||
5 | 数据采集仪 | W5100HB-Ⅲ | 台 | 1 | |
二 | 大沙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 套 | 1 | ||
1 | COD在线分析仪 | 国家标准GB11914-89《水质-化学耗氧量测定-重铬酸钾》 | 台 | 1 | |
2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国家标准GB7481-87《水质-铵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台 | 1 | |
3 |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 WL-1A1 | 台 | 1 | |
4 | PH在线分析仪 | 台 | 1 | ||
5 | 数据采集仪 | W5100HB-Ⅲ | 台 | 1 |
(二)技术要求
1、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1)仪器的认证资质
所选仪器应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环保局质量检测中心的认定;或经过国际权威机构计量检定部门的认定。
2)仪器的分析方法
仪器的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仪器的技术指标
在线仪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环境部门的技术要求,即采用的监测仪器方法原理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朔州市环保局水污染源实施有效监控的基本要求。
4)生产厂家的服务和实力
在线仪器在国内有成功应用案例,备件供应及时,仪器生产厂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5)通信能力
在线仪器具有RS232接口和4-20毫安接口,公开通信协议,数据传输系统以无线方式实现将外排水量、水质数据同时传输至朔州市环保局和动力中心监测化验室。为了适应未来环境变化的需要,在整个通讯系统设计及建设上,采用开放式的体系结构,使系统易于扩充,并为今后预留可扩充接口。
①COD在线分析仪技术指标
方法依据:国家标准GB11914-89《水质-化学耗氧量测定-重铬酸钾》。
测量范围:10-5000 mg/L COD。
准确度:≥100mg/L时,不超过±10%;<100mg/L时,不超过±8mg/L。
重复性:≥100mg/L时,不超过±3%;<100mg/L时,不超过±3mg/L。
测量周期:最小测量周期为35分钟,据实际水样,可在5~120min任意修改消解时间。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校准周期:1~9999天任意间隔任意时刻可调。
维护周期:一般每月一次,每次约30 min。
试剂消耗:小于0.35元/样品。
输出:RS-232。
环境要求:温度+5~40℃;湿度≤90%(不结露)。
电源:AC220±10%V,50±10%Hz,5A。
尺寸:500 mm ′370 mm ′750 mm。
其他:异常报警和断电不会丢失数据;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异常复位和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仪器内残留反应物,自动恢复工作状态。
②氨氮在线分析仪技术指标
方法依据:国家标准GB7481-87《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测量范围: 0~300.0mg/L NH3-N。
准确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
重复性:示值误差不超过±5%。
测量周期:最小测量周期为25分钟。
采样周期:时间间隔(1~9999min任意可调)和整点测量模式。
校准周期:可手动即刻标定或者设定周期进行自动校准。
维护周期:一般每月一次,每次约30 min。
输出:RS-232、模拟信号4-20mA。
环境要求:温度+5~40℃;湿度≤90%(不结露)。
电源:AC220±10%V,50±10%Hz,5A。
尺寸:500 mm ′370 mm ′750 mm
其他:异常报警和断电不会丢失数据;触摸屏显示及指令输入;异常复位和断电后来电,仪器自动排出仪器内残留反应物,自动恢复工作状态。
③PH计技术指标
144*144微电脑设计酸碱度/氧化还原控制器
户外防水型设计适合墙装、盘装、圆管安装
大型液晶显示幕,附操作状态及特殊符号显示
具背光感应器,自动及手动背光设定功能
提供电极自动清洗装置接点、程序设定输出
提供溶液接地功能,可消除样品带电干扰
酸碱度计具有自动校正;手动/自动选择温度补偿功能及未周期校正警示
密码锁设置及组合键进入设定、校正模式设计,增强安全防护
酸碱度计具RS-485界面输出、可直接与数位系统连接(PC-3100 RS only)
酸碱度计具两路0/4~20mA电流输出对应设定pH/ORP、Temp.(PC-3100 only)
测量范围:pH:-2.00~+16.00 pH
mV:-1999~+1999 mV
Temp.:-30~+110℃
精确度:pH:±0.01 pH ±1 digit 13)补偿范围:-30~110℃
mV:1mV±1 digit
Temp.:±0.1%±0.5℃
补偿方式:手动设定或Pt1K,NTC30K温度探棒自动补偿
具自动标准液确认及校正功能
显示:大型液晶背光显示屏
工作温度: 0~50℃
控制方式:Hi/ Lo二组控制,可程序设定迟滞时间
信号输出:二组隔离式4~20 mA输出,可程序设定对应测量范围,最大输出负载为500Ω
可程序设定电极清洗时间,具清洗装置接点输出
防护等级:IP65
挖孔尺寸:138H×138W×100D mm 0.49kg
电源:88~265VAC±15%,50/60 Hz
④WL-1A1明渠流量计主要技术指标
流量范围:10 升/秒~1000 升/秒 (由配用的量水堰槽的种类、规格确定)
累计流量:8 位十进制数,累满8 位后自动回零,重计
流量精度:5%(1~3%配用量水堰槽的不确定,再附加上1~2%的仪表测量误差)
测距范围:0.4~2米(从探头底部起0.4米内是盲区,0.4~2 米内为测距范围)
测距精度:±3mm (在1米量程内标定的结果)
液位分辩:1 毫米
工作环境温度:-20~55℃(交流供电,且仪表内有附加自伴热时可以:-35~55℃,附加自伴热要在订货时声明)
仪表防护等级:仪表显示部分:IP66(仪表下部的过线孔要堵死);
探头部分:IP68
供电电源:
交流供电:220V±10% 6W (使用仪表自伴热时为26W)
直流供电:12V±2V 120mA (直流供电时,仪表没有4~20mA 输出和继电器动作)交流、直流供电同时存在时,仪表使用交流供电;交流掉电,自动接通直流。
历钟计时误差: < 5 分钟/每月
仪表数据存储量:每月、每天、每小时的记录:仅记录流量>2年,附加其它仪表4路>4个月;每分钟的记录:仅记录流量 >8 小时,附加其它仪表4 路 >4 小时
接入其它仪表的4~20mA 电流:仪表内部采样电阻: 200Ω;负端与仪表地端共接;可以接入的数量:I1、I2、I3、I4 共4 路
可以配接的打印机:接口插座, DB25 插孔;设定为“打印记录”时:EPSON 兼容(建议配用TP-μp40T);设定为“定时打印”时:仅TP-μp40T (需用该打印机内的汉字库)
4~20mA 电流输出:外部负载电阻:0~500Ω;误差: 0.5% (相对仪表示值);负端与仪表地端共接 (根据应用要求可改成悬浮地输出)
输出内容:流量、液位可选
继电器:
控制方式:每累计设定的m3闭合一次、液位报警、液位上限、液位下限可选
类型: 单刀双掷 (常开、常闭);触点容量: AC250V 1A ;DC30V 1A
⑤W5100HB-Ⅲ型数采仪功能特点及技术指标
单元名称 | 描述 | 技术参数 |
CPU | Atmel公司 | at91sam9261 |
芯片主频 | 200MHz | |
存储器 | 256M,可选外部存储:SD卡及USB存储设备 | |
操作系统 | 内置Linux操作系统 | |
仪表接口 | 模拟量输入(AI) | 8 路(可扩展16路),精度12位A/D,0~20mA /4~20mA或0~5V |
开关量输入(DI) | 4 路(可扩展12路),光电隔离,直流12-48V | |
开关量输出(DO) | 2路(可扩展12路),250V/3A 交流直流可选 | |
串口数量 | 5路RS232 ,2路RS485 | |
显示单元 | 液晶屏 | 3.5寸TFT |
通讯方式 | 以太网 | 10M/100M以太网,双通道冗余备份 |
GPRS/CDMA | 可选GPRS/CDMA方式,可多中心传送 | |
二次开发接口 | USB接口 | 2个(1个USB Host、1个USB Device),可实现本地程序下载、升级。 |
以太网接口 | ||
系统参数 | 精度 | ≤0.2% |
电磁兼容 | 满足IEC三级标准 | |
电源 | 220VAC ± 15% 50HZ ± 5% | |
后备电池 | ≥2A12V可选 | |
功耗 | <10W | |
安装结构 | 壁挂式 | 可选其它方式 |
三防设计 | 防水、防尘、防破坏 | |
通讯协议 | HJ/T212-2005 |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
安装环境 | 相对湿度 | 20%~90% |
环境温度 | -10℃~+60℃ | |
天线 | 外置,全天候,自带吸盘 |
2、配套建安工程技术要求如下:
在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站清水泵房东侧围墙外和大沙沟污废水提升泵站西南侧建设监测子站主体及室外电源接取、室内配电照明、超声波明渠流量计制作等,建设监测子站前应先进行场地平整,要求机械分层碾压,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6、基础100㎜厚C10混凝土垫层,监测子站为彩板结构房屋、内、外白色,屋顶外红色,彩板房向后单面出水,尺寸为长4m×宽3m×高2.7m(2.4m),彩板房外墙采用岩棉夹芯板(100mm厚岩棉、0.6mm厚彩色涂层钢板)、屋顶岩棉夹芯板带保温、防水,装设钢制防盗门1个、每扇窗装设φ16螺纹钢护窗1组,螺纹钢间距100mm,房屋内部铺设地砖、外部做1m宽C15混凝土散水;室内采暖采用柜式空调,并安装排风扇1个。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为钢制内嵌混凝土结构。
监测子站电源分别取自安家岭生活污水处理站格栅间及大沙沟污废水提升泵站,室内电源要求为单相交流电,具体要求如下:电源电压:220V±15%AC ,5A,电源频率:50Hz±5%,电源功率:1000w,应有良好接地。至少配有5只三眼插座和2只二眼插座,固定在1.2米高处,或配有二只多功能电源插板,可以扩接水泵、电脑等用电设备,对于电压不稳定和经常断电的地区,建议使用功率匹配的交流电源稳压器,以保护仪器。
三、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投标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供货。当投标方中断生产某些模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业主,以便业主购买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2、提供国内知名品牌的配套维修工具2套(工艺设备1套)。
四、质量保证
1、投标方应对全部设备及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供出厂报告,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
2、在系统调试及运行中发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包括设计和制造等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3、正常使用情况下主要元器件保证使用十年。
4、需现场组装的设备,元器件运到现场后,供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和安装,并保证其安装和制造质量
5、安装调试过程中,供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
6、这里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这里的要求及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7、这里的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8、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0、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选型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并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1、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操作、软件功能的应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等,使操作人员对设备的性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熟练操作整套设备及软件,并能对一般故障进行处理,为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五、随机资料
供方应提供下列质量证明书(各6套):
1. 产品合格证
2. 制造检验记录
3. 材料合格证
4. 出厂试验报告
5. 电气原理图
6. 其它有效证件
7. 使用说明书
附件三:设备中检
买方可不定期的派出有关人员抵达投标人制造厂家进行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进度检查,投标人应向买方开放全部与本合同设备制造相关的文件及生产进度,并提供在质量检查中的各种方便,如安全保护、办公设施及检验中的其他必要工具、仪器等。
附件四: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条件
一、出厂检验
1.交验地点:投标人制造厂
2.交验项目:按制造厂(不低于国家标准)标准执行检验。
3.投标人应在货物出厂检验前10天通知买方检验的具体时间,买方或买方委托 人保留参与检验的权力,并可要求复检。
4.买方可以根据现场使用特殊情况提出附加检验项目,经双方确认后联合执行。
5.检验完成后,投标人开具质量合格证,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给买方。
6.买方在检验期间不签署任何质量合格证书,对产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检验不免除投标人在合同中的承保责任,也不能代替买方在设备到达现场后的检验。
二、现场验收
交货地点:买方工作现场
交货时间:接到催货通知单或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现场。
1.初步验收
在货物到货7日内,投标人通知买方,双方在现场共同验收,买方按合同规定及内容进行交货检验, 检验合格后,买方签署交货验收证书。
2.最终验收
在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三个月中符合合同规定,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后,买方通知投标人,双方确定验收日期,共同完成验收。最终验收项目按国家标准执行检验。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测试项目.
对于部分材料,由于自身问题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允许进行三次验收,但每次验收间隔时间不超过三天。在每次验收不合格时,投标人以自己的费用处理故障,并且买方将扣除单台设备合同价的5%作为罚款。
如果第三次验收仍不能合格,投标人应同意买方退货。按合同价款退还给买方,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由此而产生的银行费用、运费、仓储费、装卸费和为退货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买方签署设备验收证书,办理产权移交。
附件五: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
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并负责调试,并为买方提供设备调试报告。
附件六:质量保证
本合同设备交货后,投标人对买方货物的质量提供以下保证:
一、总担保
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按照所要求的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下,从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设备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为总担保期。在总担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有提供的货物、备件发生的任何故障或损坏负责修理、更换,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操作引起的故障除外)。
1.在总担保期内,所发生的所有故障或零部件的损坏,买方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需要专职服务人员到现场时,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投标人不能按时做出答复或到达现场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时,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故障,修理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买方将从应付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罚。
2.在总担保期内,投标人应首先尽快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件后,双方再进行分析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属于违章操作造成的零部件损坏,由买方承担费用。
二、备件担保
1.投标人对买方保证长期的备件优惠政策,按签订合同当年的备件价格(以附件2为准)为基础,十年内每年备件价格上涨幅度不高于4%。
2.在按照操作规程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投标人保证买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总担保期内无备件、易损件消耗费用。
附件七:售后服务
1.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人保证配件的及时供应。对应急故障及应急备件,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
2.在合同生效10年内,与本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提高或发展,投标人应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出建议,由买方决定是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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