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氯吸收装置安装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漏氯吸收装置安装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金州污水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漏氯吸收装置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

1.招标条件
南京金州污水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漏氯吸收装置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金州污水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西街1号

2.2招标范围:南京金州污水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漏氯吸收装置采购安装及配套工程,包括漏氯吸收装置及其配套工程要求提供的全部货物、随货物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运抵至招标人项目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2.3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设备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整,提供设备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含氯气吸收装置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最新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业绩要求:设备商近3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具备漏氯吸收装置供货的同类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成功使用案例,且案例不低于3个,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主方使用证明复印件。

3.4信誉要求:近3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B类证及无在建承诺。

3.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须以设备供应商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4)若联合体各方具备相同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发票:中标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土建部分发票以中标单位名义由当地国税局代开。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则相关联单位以先报名为准,后报名无效。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1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 时,在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含技术资料等),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州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西街1号

联系人:姚鹏 联系方式:180*****5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联系人:周涛、刘阳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邮件: liuyang@jcec.cn

2015年12月22日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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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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