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第三方技术指导服务的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第三方技术指导服务的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采购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

创建第三方技术指导服务的项目

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 填报日期:2023年09月26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采购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第三方技术指导服务的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依照《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光明区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6个街道要在2023年年底,完成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达标率100%,即6个街道均达到二级标准(依据《光明区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创建重点清单自评表》,得分85分(含)到90分(不含))。

为进一步推动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更好地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市、区的验收,我办拟采用货比三家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指导服务公司,协助开展创建工作。经预算,所需费用为203,620元

项目预算金额:203,62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林凤玲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管理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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