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

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0700G230*****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115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市政管网GIS系统及应用平台管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3建设规模:新建 GIS 系统3个(燃气、供水、供热);建设管网监控系统、预警报警系统、查询统计系统、管网维护系统、专业应用分析系统;改建会议室为 GIS 系统机房及监控指挥厅,机房与指挥厅按照国家机房装修标准规范进行装饰装修;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7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06月-2023年08月或2023年07月-2023年09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承包工程),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0*****678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冷库小区12号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66*****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077

????电子邮件:hljxn163@163.com

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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