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儿童医院膳食中心厨房灭火系统维修维保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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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膳食中心厨房灭火系统维修维保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2023NFB0204
二、项目名称: 南京市儿童医院膳食中心厨房灭火系统维修维保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 ¥ *****元(单位:人民币)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须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
(3)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2020年以来医院类项目相关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准时参加报名,过时不候。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8:30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
七、采购相关信息:
1、采购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00
2、采购 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1号楼4楼1号示教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处长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189*****547
采购文件编制人:汪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
医院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025-********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采购文件
4.1 采购文件组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无效响应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医院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采购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响应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7、联合体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响应
8.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9、响应文件组成
9.1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11、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
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3、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2 供应商应将文件装订成册、编码,提交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14、响应有效期
14.1 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采购、评定与确定供应商
15、采购
15.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评定
16.1 评定组织
16.1.1评定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事务由依规组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16.1.2 评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16.2 评定程序
16.2.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没有逐一说明响应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8)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9)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要求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2.2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6.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采购中止,同时将采购中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2.3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定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书面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4.1 评标原则本次院内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谈判小组会自行确定。
16.2.4.2 评分标准1. 本次院内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
2. 请务必填写《评分索引表》
3.评分标准
(1)价格分为60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如下:
在所有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中,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98%为基准价,和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6分。价格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3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商务技术分为4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评分。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价格 | 60分 | 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响应价格的算数平均值的98%为基准价,和基准价相同的得60分。响应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响应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6分。价格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资质实力与项目团队 | 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设备厂家培训证书得2分。 2、响应单位提供医院、学校、机关项目业绩,每个2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中须反应上述内容。未提供合同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
维保方案 | 26分 | 1、根据供应商维保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等酌情评分,满分26分;优26分,良18 分,一般 10分。 |
延长质保新增服务 | 6分 | 1.供应商提供1年免费质保的不得分;每延长一年质保的加2分,满分4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除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免费新增服务的,每新增加一项得1分,满分2分。(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7、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17.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17.6 医院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7.7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8、编写评定报告
18.1 评定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评定报告。
19、评定过程的保密性
19.1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定过程和结果。
19.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1、质疑
2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2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1.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1.5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2、投诉
22.1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23、诚实信用
2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定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章 产品名称和数量
膳食中心厨房灭火系统维修维保
第四章 技术部分要求
膳食中心厨房灭火系统维修维保采购需求参数
一、维保项目
1. ANSUL厨房灭火系统
2. 数量:9套
序号 | 厨房名称 | 套数 | 品牌 | 型号 |
1 | 员工厨房 | 2 | ANSUL | Piranha |
2 | 面点间 | 1 | ANSUL | Piranha |
3 | 蒸饭间 | 2 | ANSUL | Piranha |
4 | 营养厨房 | 1 | ANSUL | Piranha |
5 | 第二员工厨房 | 1 | ANSUL | Piranha |
6 | 治疗厨房 | 1 | ANSUL | Piranha |
7 | 2F包间厨房 | 1 | ANSUL | Piranha |
3. 维保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
二、维保内容
1.维修保养及检测内容:
1.1检查启动机械释放箱的启动装置(触动、手动),检查煤气切断阀,检查有问题的管道滑轮。
1.2对无法清洗的老化配件及不符合要求的配件进行更换。(配件另行收费)
1.3对主控箱内的氮气瓶的压力、药剂储罐的灭火药水、压力调节器、药剂输送管道等释放装置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1.4对喷嘴头进行拆、洗及定位检测。
1.5对喷嘴头上的喷嘴帽进行清洗。
1.6对探测器上的易熔片进行清洗。
1.7对钢丝绳进行擦、洗及调整手/自动启动装置间距。
2 检测的主要内容:
2.1喷头高度及间距;探温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
2.2对控制箱内的灭火药剂罐及灭火药剂质量;启动装置氮气瓶的压力及煤气切断阀的灵敏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2.3对喷头、探温片都要进行拆卸清洗后进行检测再安装定位;
2.4对灭火药剂罐,灭火药剂,氮气瓶也都要进行拆卸下进行检测及安装。
2.5检测启动控制箱指示标志所处位置。
2.6检测灭火药剂液面位置是否符合安素维护手册的规定。
2.7检测爆破膜片是否按正确方向安装在虹吸管上。
2.8检测药剂罐内的药剂质量及罐口的爆破膜片质量。
2.9检测喷头定位角度及安装高度是否符合ANSUL系统规范。
2.10检测喷头保护帽质量及是否缺损。
2.11检测启动装置的行程锤与翘板间的间距是否为6.4-9.5mm。
2.12检测探温器安装情况是否符合ANSUL系统规范。
2.13检测启动控制箱管道安装是否符合ANSUL系统安装规范。
2.14检测启动装置氮气瓶的压力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15检测启动装置钢丝绳索的质量弹簧张力杆功能情况。
2.16检测温度探测片使用情况及模拟启动情况。
2.17检测系统启动时信号反馈情况及模拟切断阀执行情况。
2.18检测手拉开关装置启动时情况。
2.19检测进水管的水压是否开启。
3.本次维保需更换如下配件:
序号 | 货号 | 产 品 名 称(中文) | 单位 | 合计数量 |
1 | Piranha控制释放箱(机械式) | 个 | 1 | |
2 | 熔断片 360 deg.F (SL Style) | 个 | 42 | |
3 | O型圈 | 个 | 133 | |
4 | 不锈钢钢丝绳(500ft) | 卷 | 1 | |
5 | 锁头(双) | 10个 | 2 |
系统测试方法:第一种方法为:取下氮气瓶后,拉手拉开关,观察系统是否可以有动作。第二种方法为:取下氮气瓶及熔断片后,装上测试片,剪断测试片,看系统是否有动作。
三、保养时间由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工期:2-3天。
四、技术要求
1. 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按图施工。
2. 施工时须密切配合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发现问题尽早提出及时解决。
3. 必须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临时用电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现场配备符合规范要求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必须按照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5. 施工方必须服从建设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6. 中标人为现场质量安全第一负责人,应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若有其他分包单位或协作单位在现场交叉施工,中标单位应予以协调配合。分包单位或协作单位在施工现场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中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 材料要求:
(1)主要机电材料必须为省、部优产品。投标单位必须确保装修材料安全、环保、防火、可靠,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材的规格型号与品牌。投标单位需选用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如选用优于本参考品牌的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采购人认可确认后方可使用。且须承诺中标后按照本材料、设备表要求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材料及设备,在提供材料及设备时一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
五、商务要求
1. 项目工期:要求7天之内。
2. 施工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
3. 验收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执行,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 保修要求:自验收通过后,不少于1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质保期服务要求
1. 乙方接到报修后24 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严重故障无法现场处理的设备与甲方设备使用、管理人员沟通并联系相关人员,确保三日之内解决故障;三日内无法解决的,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解释说明及资料支持,否则甲方有权请求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当场处理完毕的即请甲方有关使用人员在“技术服务表格”上签字,并留底保存以便查证。
七、系统恢复清单(因蒸饭间有1套系统已喷放)
序号 | 货号 | 产 品 名 称(中文) | 单位 | 合计数量 |
1 | 灭火药剂(PRX) | 桶 | 1 | |
2 | LT-20-R氮气瓶(带压力表) | 个 | 1 | |
3 | LT-30-R氮气瓶(带压力表) | 个 | 1 | |
4 | 熔断片 360 deg.F (SL Style) | 个 | 1 | |
5 | 探测器剪刀片 | 个 | 1 | |
6 | 食人鱼爆破膜片 | 个 | 2 | |
7 | 喷嘴(DL) | 个 | 5 | |
8 | 人工费 | 次 | 1 |
八、付款方式:按我院规定,工程最终结算价由医院审计处审计后为准,验收合格之后三个月内凭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支付工程价款付的97%,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九、项目报价要求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中。
标签: 厨房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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