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丁蜀镇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宜兴市丁蜀镇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宜兴市丁蜀镇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宜兴市丁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宜兴市丁蜀镇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宜兴市丁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丁招(2023)355号;
4、项目名称数量:宜兴市丁蜀镇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项目,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采购预算:28.5万元,项目实际投资以最终年度收费总额为准,费用结算依据和方式,按年度实际运行的收费的20%;
7、评标办法:参照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报名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以现金形式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四、投标及开标有关信息: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点00分。
2、确定招标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3、开标地点: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四通企业内)。
4、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9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丁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宜兴市丁蜀镇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35*****95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荆邑北路8号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0510-********
2023年9月26日
标签: 共享电单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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