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最低限价:报价不得低于5000元/吨,以实际发生重量为准。

四、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项目需求:对采购人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进行回收处理,成交单位负责处理相关费用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搬运、处置的全过程安全,并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六、潜在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符合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拖欠账款、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有按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连续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v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处理废旧蓄电池hw—31的资质,有危废处置蓄电池代码,承诺相关资质证件合法有效且不影响采购人正常的营运生产。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及相关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6、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名录中。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请潜在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七、各类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元

(1)投标保证金不限定递交形式,现金、转账、汇票均可,开标现场提交,如为非现金形式则提交相关记录材料。(如为非现金形式的,则需备注:投标保证金。帐户名: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通分行人民路支行,账号:1111 8212 0900 0001 655)。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现场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或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2000元。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gjzgs.cn/)自行下载询价文件、答疑等资料。

3.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工作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下附件《申请函》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513-********

报名确认形式1: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qq.com中,并致电采购人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询价的相关事宜。

报名确认形式2:回函(加盖公章)直接送达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企业管理部(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96号)。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询价文件获取及进行确认参与投标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高架与中新二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法,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3-********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询价文件2023.09.26.docx

申请函.docx



特别提醒:

1.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可能发生的该项目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电询问。


标签: 蓄电池回收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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