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共享单车运营项目车辆及设备采购第三次
长宁县共享单车运营项目车辆及设备采购第三次
四川秒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长宁县共享单车运营项目车辆及设备采购(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MH202*****0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共享单车运营项目车辆及设备采购(第三次)。
3.采购人: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秒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总金额为76.9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完善长宁县城区“长宁县共享电单车运营项目”,拟采购一批共享电单车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谈判文件时,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报名登记表》、《介绍信》、收付款二维码,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qq.com。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交至四川秒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发售办理处。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上述资料需盖公司鲜章)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 2023 年10月9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公馆叁号3栋11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谈判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公馆叁号3栋11楼。
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竹海丽景C-4号楼(3-1)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83*****18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秒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公馆叁号3栋11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86*****825
2023年9月26日
标签: 共享单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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