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地区直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地区直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地区直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1-181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地区直管项目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做好聚鸿公司广东、广西各项目部现有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相关工作,同时考虑到南方地区可能拓展项目需求,开展该项目外包采购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客户服务、保洁服务、司乘服务、餐饮服务、后勤服务等。
本项目的服务场所主要包括燃机电厂、风电厂、升压站场区、项目部及光伏场周边,涉及但不限于以下地点或城市:
(1)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珠江西路17号41、42层及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14号办公区;
(2)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位于东莞市;
(3)华能(清远)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位于清远市;
(4)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位于汕头市;
(5)华能广西分公司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5、26层办公区域;
(6)华能广西清能公司下属风电场项目部,主要分布在南宁市、河池市、贵港市、钦州市、梧州市、百色市、柳州市、贺州市等地。
本项目启动后承包人需同步开展以上所有服务地点的相关物业服务工作和后期可能新承接的南方地区直管新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2.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一年至少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
3.2.3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3项人力资源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27日9:00起至2023年 10月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10月 23日 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10月23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联系人:窦先生
电 话:010-********
电子邮件:*******@.nmail2.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70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标签: 南方地区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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