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服装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次)已由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2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成品库及产品展厅500.00平方米,服装制作车间3000.00平方米,门卫(含电动伸缩门)20.00平方米,食堂128.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院面硬化及围墙等室外工程。年加工服装561.60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3.1.2财务要求: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3年9月1日后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7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揣骨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阳原县揣骨疃镇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315号创新大厦B座25层2508-9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赵将

联系人: 郭女士
电话:

182*****550

电话: 133*****8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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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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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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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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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装加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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