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汕尾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7: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预算金额 ¥1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660-*******
采购单位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东南侧约6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先生066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熊小姐0660-*******
附件:
附件1 委托协议.pdf
附件2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3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x
附件4 (已压缩)【最新】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2023SW00ZC022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1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48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方式: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东南侧约60米        

联系方式:郑先生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联系方式:熊小姐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06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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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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