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一部”获取招标信息,并于2023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WJKJT-******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为进一步加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规范管理,保证学校食堂食材质量,让学校师生吃上放心食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拟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度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需求为: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全品类(包含但不限于:生鲜、蔬菜、冻货、粮油、水果、豆制品、干货和调味品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适用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8所中小学及3所幼儿园(扬子津小学:约1480人、花园小学:约1600人、三元桥小学:约1200人、施桥小学:约1200人、施桥实验小学:约560人、朴席学校:约450人、八里小学:约1150人、振兴花园学校:约5500人、八里幼儿园:约300人、施桥幼儿园:约300人、中心幼儿园:约591人)。
4.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最多前5名中标,若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大于等于6家时选取前5名中标入围,若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5家时选取前4名中标入围,若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4家时选取前3名入围,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3家及以下则本项目终止采购。
5.中标后,选取供货商的方式为:由各学校在本次中标单位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本次中标入围单位在第二阶段竞争性谈判中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中标入围价格(折扣率)。
6.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际配送量结算模式,即配送多少,结算多少。
7.报价方式:供应商填报报价系数,报价系数以%为单位,最高不得超过90%。
①价格依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网址: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提供的商品均价,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
②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③监测)栏目两周未更新价格的商品,或者栏目内未提供价格的商品,同期同类食材不得高于四季园、石塔农贸市场的“零售价”。学校(幼儿园)与供货方每月对四季园、石塔农贸市场的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实际结算时按市场调研后确定的商品供货单价再进行让利后结算。
③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学校(幼儿园)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
④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报价系数,否则学校(幼儿园)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以各学校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或中标供应商不按响应承诺履行的,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提供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
地点: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购买。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郭令威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令威
电话:136*****540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集团
联系人:蒋先生、王先生
办公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8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或单独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无需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1.现场考察:采购单位会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和家长代表对供应商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分,考察评分的依据是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的“现场考察”评分内容。
2.考察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确认函上的考察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3.被考察的供应商须依据评分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无需再准备现场考察资料。
4.本次重点考察范围为扬州市区范围(包含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请各投标人悉知。
(三)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标签: 食堂食品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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