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725破1号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豫1725破1号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04月06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17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3年4月25日指定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团队第一时间进驻现场正式开展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2023年9月21日捷朗公司以具备重整价值和可执行性,并以已有意向投资人为由,向确山县法院申请对捷朗公司进行重整,2023年9月25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1725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现公开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概况
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914*****335*****XQ)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胜利,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企业资产情况
1、审计和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止 2023 年 4 月 6 日,债务人资产总额 50,520,148.54 元,负债总额 59,518,818.22 元。所有者权益为 -8,998,669.68 元(其中:股东投入的资本为 20,0 00,000.00 元,累计亏损 28,998,669.68 元),资产负债率 117.81%。
(2)评估情况
经评估,截至2023年4月6日,债务人名下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 5,052.01 万元,实际评估价值为 3,989.37 元,增减值 -1,062.64 万元,增值率 -21.03 %。
2、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审核确认情况:确认债权共48位50笔,确认金额共计53,703,112.73元;
其中:对特定财产享有抵押权的债权4位4笔,确认债权总金额28,496,706.05元;
职工债权确认63位64笔,确认债权总金额800,369.66元;
税款债权确认1位1笔,确认债权总金额270,391.43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滞纳金应确认为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确认45位45笔,确认债权总金额24,936,015.25元。
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落实,本公告发出之日后即可联系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为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自报名时起直至正式投资人确定之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和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意向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现场方式、邮寄(只接收EMS和顺丰)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现场报名地址: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29号国泰财富中心24楼)
电子邮件报名地址:liruichao6150@163.com
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57*****267。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并交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同类业绩等信息)。
2、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截至2023年8月30日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企业法人设立未满三年,应提供设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7、参与重整投资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总金额、投资方式、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等内容)
对上述报名材料中每一份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以上报名材料应当提供一式三份。
8、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三日内应缴纳人民币3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支行
账号:253*****0166
(四)提交《重整投资意向方案》(草案)
本公告发出之日有意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即可向管理人了解捷朗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情况等。
意向投资人递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重整资产的报价;
2、对重整资产的承接安排;
3、重整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和支付保证;
4、对捷朗公司后续经营的规划和安排;
5、债权债务清偿比例、清偿方式和清偿计划;
6、与捷朗公司重整事项相关的其他内容;
报名截止日仍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五)选中重整投资候选人,并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
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意向方案》(草案)后5日内,经与管理人对接、洽谈后,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选中为重整投资候选人。重整投资候选人应按要求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如果拒签《重整投资协议》或在指定的时间内未交纳投资保证金的,该重整投资候选人失去候选资格。
2、如果有超过1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方案》(草案),管理人在与人民法院沟通后确定是否进行遴选,决定进行遴选的另行通知报名人遴选方式。通过遴选的重整投资候选人将按实力和优势确定其优先顺序,多位重整投资人均应按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3、若重整投资候选人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拒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
该重整投资候选人失去候选资格;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该重整投资候选人失去候选资格,其方案不再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在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30万元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另行选定重整投资候选人。
4、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未被选中为重整投资候选人的,报名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30万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若重整投资候选人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报名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30万元将早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如果《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但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草案》履行的投资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5、重整表决通过的,且投资人严格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履行的投资保证金可以转化为投资款,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使用。
四、其他
1、本公告与《重整投资协议》、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出现影响捷朗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本次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4、本招募文件由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本管理人有完全的解释权。
河南捷朗精密机床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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