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系统意向公告

某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系统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某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系统”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某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系统

三、招标控制价:36万元

四、采购需求明细

1.技术要求。

项目内容为开发“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系统”,主要包括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硬件实验平台与软件系统两个部分。

(1)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硬件实验平台

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硬件实验平台由红外偏振相机、可见光相机、偏振相机、高光谱相机等硬件设备组成。硬件实验平台主要用于目标环境的综合信息采集,通过集成多源探测器实现同步同视场目标探测能够采集可见光图像、红外图像等光强图像和多通道偏振图像。采集的多源图像能够用于软件部分的图像融合、图像超分辨重构、目标检测识别以及特征提取等处理,为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技术研究提供硬件支撑。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

数量

备注

1

可见光相机

1个

需研制改装

2

红外偏振相机

1个

需研制改装

3

多通道偏振相机

1个

现有设备集成改造

4

高光谱相机

1个

现有设备集成改造

(2)多波段偏振探测与智能成像软件

①多波段偏振信息采集

多波段偏振信息采集主要实现硬件实验平台的设备图像配准及图像数据获取,从而保证视场场景一致,为后续的图像融合、目标检测等处理提供数据

②图像处理系统

图像处理系统主要功能为利用硬件平台采集光谱信息,结合特征光谱选取算法提取背景与目标差异明显的光谱位置,降低数据维度,为下一步图像融合提供便利。同时,结合四通道偏振数据,利用偏振参量解析,获取目标与背景的偏振特性。

③图像融合系统

图像融合系统主要功能为在获取的多源多波段图像基础上,实现对可见光、红外图像融合,可见光、红外等光强图像与偏振图像融合,融合可见光、红外两种探测手段及偏振成像点,综合各源图像的显著信息,提高对场景描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利于目标检测识别。

④智能成像系统

智能成像系统在多波段融合图像基础上,运用基于对抗网络的超分辨重构技术,对目标图像进行重构增强,实现模糊图像超分辨重构与图像色彩增强,强化图像中弱、小、隐目标的图像细节;结合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检测识别神经网络模型,针对大量融合探测图像,构建目标分类库,实现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实时检测和识别;基于感兴趣区(ROI)的光谱和偏振特征信息提取,针对性分析查看目标在不同条件下的不同部位的特征变化及特点,提供数据支撑。

2.服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将物资运抵徐州(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付使用。

3.交货方式:货物送达后现场验收。

(二)售后服务

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甲方数据采集要求,配合完成数据采集和整编工作。

2.投标供应商系统集成完成后,须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组织联调联试,确保所有设备运行稳定。

3.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采集设备和软件的安装与调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响应, 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72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7.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质保内保证正常使用,满足项目要求。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50%,当项目完成,满足甲方需求后,甲方支付乙方95%的合同款,交付使用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尾款(合同价)5%。

2.本项目有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5%,采用对公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企事业单位。如军队企事业单位、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参与投标,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不作要求,下同。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若为非独立法人( 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的借用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五)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六)提供近三年(2020年以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线查询截图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专用公章)。

五、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9月26至2023年10月27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方式::0516-********(固话)/198*****898(手机)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98*****898@163.com(邮件名称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或将《意见、建议反馈表》纸质版邮寄至我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6号,收件人郝老师,198*****898)。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服务要求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0516-********136*****163

纪委联系方式:0516-********158*****712


,江苏,徐州市,云龙区,徐州,0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像系统 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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