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YG2015-QX039
开标时间:2016-01-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泰宁县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SMYG2015-QX039
福建省泰宁县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泰宁县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SMYG2015-QX039


2、招标项目内容:泰宁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包别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包

泰宁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泰宁县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

黄先生

****-*******






3、本项目预算金额:75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17:30时前到帐。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6、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
7、项目联系人:陈健星、张美娜、徐庆红
8、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smsygzb@qq.com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9.1.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9.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4、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 2016年1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十楼会议室
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386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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