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设施设备学生餐桌椅采购行业快采公告

餐厅设施设备学生餐桌椅采购行业快采公告

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餐厅设施设备(学生餐桌椅)采购 项目采用行业快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70,000.00 元) (专业领域: 家具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7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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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台、桌类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850.00 200(件) ¥17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6) 竞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7) 竞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9-28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3,000.00元整。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黄山大道支行
  • 账户名:
    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账?号:
    3100 1662 0910 0165 638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各种商品有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等),如某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不是采购方所要求的商品,商家应无条件调换,产生的费用由商家全部承担。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网上竞采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产品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发票,验收单等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97%,质保期满一年后付3%。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重庆兴鼎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 联系人:
    马仁惠
  • 联系电话:
,重庆,重庆市,璧山区,黄山,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餐 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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