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徽章采购招标公告

牌匾、徽章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牌匾、徽章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VQ01-W106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1

示范学校牌匾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20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1-2

示范学校徽章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7,338,200.00元,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3.最高限价: 17,338,200.00元,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10: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域仓大厦开标室一。

(三)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域仓大厦开标室一。

八、样品

采购包1:

需提交样品

提交样品时间:2023-10-30 09:00:00

提交样品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提交样品数量:6

提交样品要求:1.投标人提供牌匾、徽章样品各3个。 2.上述样品制作标准参照提供的制作工艺说明。 3.供应商递交投标样品时,将牌匾上“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部修改为“投标样品”;徽章在右下方无文字和图形处标注“投标样品”,如不按要求递交,样品无效。 4.(1)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2)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3)不接收多提供的样品,不接收备选样品。 5.对样品质量进行评审打分,打分结果作为质量评分依据。 6.样品要作为验收依据,交付产品质量不低于样品质量。 7.提供的技术要求为基准要求,鼓励供应商在技术要求基础上提高标准投样。样品不需出具相应标准的国家机构检测报告。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保密承诺书。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010-********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干事

联系电话:010-********

2023年09月26日


,北京市,东城区

标签: 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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