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丁烷卸车压缩机招标公告
异丁烷卸车压缩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异丁烷卸车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如下:
异丁烷卸车压缩机 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制造商,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4 提供投标人近年类似压缩机合同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或具备加入中石化供应商网络的相关资格条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3.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资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604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9
联系人:孙磊 联 系 人:瞿凯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quk@jcec.cn
网 址: 网 址:www.jcec.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需异丁烷卸车压缩机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异丁烷卸车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如下:
异丁烷卸车压缩机 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为制造商,且其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4 提供投标人近年类似压缩机合同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或具备加入中石化供应商网络的相关资格条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3.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资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604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9
联系人:孙磊 联 系 人:瞿凯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quk@jcec.cn
网 址: 网 址:www.jcec.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需异丁烷卸车压缩机招标公告【变更】【变更】
1.招标条件
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己由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玉带片区,主厂区位于规划工业用地,南部罐区位于仓储用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异丁烷卸车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如下:
异丁烷卸车压缩机 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为制造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授予的长期的区域或者行业的投标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同等值外币;
3.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4 提供投标人近年类似压缩机合同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3.投标人资格要求等资料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招标人通知的时间, 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60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05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金陵亨斯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604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9
联系人:孙磊 联 系 人:瞿凯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quk@jcec.cn
网 址: 网 址:www.jcec.cn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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