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头楼房养猪配套消杀车间、冷库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1万头楼房养猪配套消杀车间、冷库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11万头楼房养猪配套消杀车间、冷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发改批字[2023]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11万头楼房养猪配套消杀车间、冷库项目二标段(二次)2.2建设地点:涞源县北石佛镇石道沟村2.3建设内容:新建洗消车间232㎡,烘干房208㎡,冷库30㎡,设备采购包括自动清洗、自动烘干、空气能取暖、冷库制冷系统各一套。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2.6工期:6个月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亊责任的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7 09:00至2023-10-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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