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宁政采202*****0628号

预算金额:人民币 255.00 万元/年

控制价金额:人民币 255.00 万元/年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 和全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共同开展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工作。为保证相关数据采集传输的 安全、规范和高效,保障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实际执法需要升级完善相关系统。市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相关单位承担全市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运行保障、监测数据核查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需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建立完备的工作制 度,配备充足的人员(不少于 32 人,其中公安交管部门不少于17人),在采购人指定的交通部门、交管部门及其它地点提供治超数据筛选整理、推送、监测、分析研判以及保障治超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工程正常运转的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工作内容:(1)配合采购人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安全地完成筛选整理和推送;

(2)配合采购人对全市治超工作基础数据进行及时高效安全的筛选整理、归档存储及 应用;

(3)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安全地 完成采购人的分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季度、年度及相关治超工作分析报告,并提 供支撑应用。范围包括治超现场执法、治超非现场执法、信用治超等相关执法工作以及为 治超工作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服务;

(4)24 小时不间断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进行监测并 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对全市不停车称重检测点等科技治超设备产生的数据,不满足应用条件的,上报 采购人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数据异常情况处置闭环;

(6)常态化对软硬件进行线上巡检,对异常情况,上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提出的整改 建议,督促维保单位及时恢复,做好记录,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软硬件异常情况处置闭环;

(7)为采购人提供数据、文件资料等协查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监测数据抄告、投诉 处置、法定检定及核验工作的数据整理;按采购人需求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培训;

(8)编制该项目完备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

(9)配合采购人完成全市治超非现场监测数据集中函告及相关管理工作;

(10)为采购人提供全市治超非现场“百吨王”应急处置体系正常运转的相关技术服务;

(11)为采购人提供大件运输全过程监管的相关技术服务;

(12)根据实际执法需要升级完善相关系统;

(1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超限超载治理相关的事务。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7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1)-(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条中(1)-(6)条”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 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磋商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

(8)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10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报名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159*****695

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10月17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 登陆“ 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 或“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雨花经济开发区国睿路 9 号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支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板仓街9号B7栋三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工

联系方式:159*****6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管理 数据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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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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