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JJDFBC-F1002

2、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年销售金额:*******.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年销售金额

1

1

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超市经营权招标项目(二次)

*******.00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包装食品、饮料(不含酒精)、日用百货、文化体育办公用品、烟草、水果等商品,超市销售商品以保障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为主,不得超范围经营或提供超范围服务。销售商品应确保进货渠道正规,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无假冒伪劣、过期商品。(商品明细以供应商成交后协商而定)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地点:1.南阳市郊某点位超市:经营面积170平方米;

2.内乡县郊某点位超市:经营面积100平方米;

3.南召县郊某点位超市:经营面积95平方米。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5.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约定进场服务时间起12个月。

5.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经营期限。

7、经营场地及设施配套:我部免费提供超市经营经营场地,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经营期内产生的水电费,货架、冰柜及收银台pos机等其它设施配套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含港澳台)、外资控股(含港澳台)或外资投资(含港澳台)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声明函,格式自拟);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首页- 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2.9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明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张衡东路福润花园金苑商务楼1708室)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装订1份且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明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张衡东路福润花园金苑商务楼17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明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张衡东路福润花园金苑商务楼17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2、供应商需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书原件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153*****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明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福润花园金苑商务楼17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6*****668

3.监督机构:河南省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53*****063

,河南,南阳市,南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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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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