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泉塘美丽屋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泉塘美丽屋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泉塘美丽屋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菁华铺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上限值为*******.00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泉塘美丽屋场建设项目;

1.2.2建设地点: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村道沥青路面、路面硬化、路基处理、绿化项目、三园整治、标示标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0日历日;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2.7保证金要求: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形式:现金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万元(¥*****.00元)。

3.提交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名: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宁乡农商银行菁华铺支行

账号:820*****000******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投标担保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项目开标时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

采用现金方式的:

①投标人应按获取的保证金账号信息正确填写,需在银行进账单中填写项目、标段名称或与其相关的信息;

②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提交人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关于投标担保的未尽事宜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2]6号)执行。

7.合同签订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完成,15天内开始动工。若未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日内动工,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视为违约金)

2.9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与招标活动的,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村民委员会(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4时00分 ,地点为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花明北路67号3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xcity.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乡市菁华铺乡嶂山村

联系人:林坚

联系电话:150*****8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烨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市花明北路67号3楼

联系人:喻凡

联系电话:139*****9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泉塘美丽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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