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随古村落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泽随古村落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LYSG2015-237-1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泽随古村落景观工程已由浙村整建办【201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游县泽随古村落景观工程 ,项目地址于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本次招标内容为道路、园路铺装、公厕、停车场、亲水木亭、八卦地雕、双湖木廊、曲径木廊及绿化种植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内完工,预算价*******元。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镇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23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2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招投标中心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软件,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1*****077,何先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投标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县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叶珊****-*******
招 标 人:龙游县塔石镇泽随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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