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河龙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佳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3年09月27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包,计划投资约0.78元/月/平方米。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包,计划投资约0.78元/月/平方米。

2、采购标的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标准,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期限:五年。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详见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09月27日起,至2023年09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河龙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方式:137*****336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佳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6*****111

东营佳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附件:

河口区河龙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

一、保洁服务

(一)服务标准:

1、楼道清理:

(1)楼道内无乱堆杂物、无乱贴小广告、无蜘蛛网;地面无痰迹、烟头、碎纸垃圾。

(2)每周清扫二次、每月湿拖二次。

(3)楼道窗台、楼梯扶手、防盗门每周擦洗1次。

2、小区环境清理: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每周普扫二次;雨天、雪天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小区内无乱贴广告现象。

(4)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5)室外标识、宣传栏、健身器材、休闲长椅等共用部位设施每月擦洗保洁一次。

(6)定期清理小区下水道,防止堵塞;

(7)小区内积水及时解决处理;

3、绿化管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每月修剪一次。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死亡的及时补种,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每年修剪三次。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4、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泵房)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9)小区内鼓包、井盖塌陷、墙皮脱落维修,恢复原样;

(二)人员配置:配备班长1人,环境人员11人。

二、保安服务

(一)服务标准:

1、门岗值守:双岗双门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等;

2、日常巡逻:包括但不限于高空坠物、安全提示、天气提示、各类服务电话、防雷防震等知识宣传、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等,24小时不定时巡逻,每天不低于八次;

3、规范小区秩序:消防通道畅通、有序停车、私搭乱接等;

4、小区内安保救助:配置1辆巡逻车,对发现的突发情况及时救助;

5、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

6、要求小区内监控无死角覆盖;

(二)人员配置:保安人员4人。

三、维修服务

(一)服务标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小区楼道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路灯、道路、圆井盖板等公共部位,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雨污管网:小区内雨排、污水井、管道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疏通二次,并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下及时清掏。

7、健身器材及宣传栏:每年刷漆除锈1次。

(二)人员配置:主管1人,维修人员2人。

四、客服管理

(一)服务标准:

1、居民问题解决:2小时内到场,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面对面做到热情、全面、贴心服务。

2、小区内免费接送老人、小孩及较重货物:内保配备1轮巡逻车,在小区内遇见老人、小孩携带货物不方便时、特殊天气时、发现有较重货物时,及时给与帮助接送。

3、业务意见征集:接管第一个月邀请住宅类各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入户征求业主需求及建议,后续每半年做一次服务情况调查,及时了解居民诉求;

4、物业收费处设立物业服务意见书,对居民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物业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小区内民生热线、网站留言等居民诉求的处理工作。

5、要求物业每季度公示收支情况;

(二)人员配置:物业经理1人,客服人员1人,主管兼文员1人。

服务标准按《东营市中心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三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五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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