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新天津生态城丽水道雨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中新天津生态城丽水道雨水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091008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勘察[2023]09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丽水道雨水泵站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生发改投资发〔2023〕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36 万元,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3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座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丽水道雨水泵站工程,建设规模为1座,总占地面积约3495.53平方米。拟建1座雨水泵房、进出水管道(方涵)及相关附属用房,设计流量为16m3/s。同步实施庭院道路、给排水管道、绿化、照明、大门及围墙等,总投资额*****.3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南部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丽水道雨水泵站工程勘察,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3495.53平方米。拟建1座雨水泵房、进出水管道(方涵)及相关附属用房,设计流量为16m3/s。同步实施庭院道路、给排水管道、绿化、照明、大门及围墙等。中标单位须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土壤氡含量检测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25.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11月01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符合要求的单位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1、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被授权委托人真实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至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祁振峰(印鉴)
办公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人:谢非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孙爽、张馨玉、钟慧 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谢非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zxtjstcjsglzx@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运河中路北段377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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