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Z-[2015]050号
开标时间:2016-01-0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GJZ-[2015]05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2015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财政局以榕国土资规[2015]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总投资为140.1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9.78万元,占总投资的78.3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地整理面积434亩,预计整理后新增耕地面积10.36亩,新增耕地率达到2.38%。本项目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四大部分组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为6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华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华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3 日至2015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及图纸)每份售价400元。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8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等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电话:138*****278
联系人:纪家凤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158号永兴洋房6#三层,邮编: 350000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下曹分理处
账户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民委员会
账 号:9010 7120 2001 0990 1104 77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 “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2015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招标编号: FJGJZ-[2015]050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2015年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招标编号: FJGJZ-[2015]050号”投标保证金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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