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陕01破33号陕西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陕01破33号陕西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陕西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苑公司”)破产重整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裁定受理。2020年10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陕01破33号之一《关于指定陕西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决定》,指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金苑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有效盘活金苑公司的在建项目资产,充分发挥金苑公司资产的潜在价值,保障债权人权益,支持企业未来发展,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的方式向金苑公司注入资金,协助企业完成重整,为保障投资人引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各方监督,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引入投资人。

管理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等网站发布招募公告,但招募期满后未招募到有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为推进金苑公司在建项目重整,保障债权人权益,故再次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


附件
陕西金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9.27.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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