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空调等设备招标公告

不动产登记局空调等设备招标公告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空调等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5]690号计划函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现就“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空调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空调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1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15号

3.2预算金额:8万元

3.3交付安装完工时间:20天

3.4采购内容: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条件: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本项目内容相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供应商须是所投标空调设备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售后服务商,在随州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同时须取得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需提供2013年、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内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范围;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专业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空调生产厂家的授权书;⑤2013年、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

6.2供应商必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3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 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5:00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联 系 人:戴科长 联系电话:135*****67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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