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钢结构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屈仪康联系电话:166*****880

技术部联系人:李万全联系电话:187*****364

发出时间:2023年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书组成及附件格式

第四部分 回标表格

第五部分 招标图纸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地块

1.3工程规模:******.22㎡

1.4建设单位: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经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拥有钢结构专业工程施工资质,轻型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并具有经南京当地有关部门备案有效的证明件。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供应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注意: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投标联系人要求必须填写投标人姓名,不能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不响应者不得入围。

2、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准,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3、投标费用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投标人签收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招标资料费1000元,中标者不予退还,未中标者中标通知发出后7天内予以退还。招标人仅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施工图纸,投标人若要蓝图需自费复印。3.3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未中标者待本次招标结束7日后无息退还。

3.4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开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中标单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5%,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0万元),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收取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404*********

行号:105*****0249

3.5 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云筑网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可用书面、传真、油箱形式通知招标人。5.2 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或以答疑会的形式进行(如果必要或投标人要求),答疑会议将于年月日时在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会议室 进行,联系人 屈仪康,投标人应于2023年月日时前将需招标人解答的问题提交招标人(含该答疑文件的电子版本),各投标人可派出3名代表出席,答疑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招标人将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各位投标人。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的委托代理人应于上款规定的或招标人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议。5.4 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投标人的疑问、解答该阶段投标人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5.5 会议纪要,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文件,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只能由招标人以发放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给出,除非招标人特别指明,会议纪要不应直接理解为是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只有招标人的书面答复才能被接纳,该澄清文件须与投标文件一同订装,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6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澄清文件)是本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

6、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投标人。6.4该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需经招标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7、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及要求。7.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及附件进行编制。7.3若投标人只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造成困难,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7.4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书组成及附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7.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包括图纸及电子文档等。投标文件和图纸用中文编制。7.6技术标中不允许填写有关货物价格等经济标的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8、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9、投标书

投标书是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和承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示格式填写和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0、投标报价书及附件

10.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所示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书,明确钢结构供货、制作、安装的内容,供货、制作、安装执行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内容,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钢结构供货、制作及安装的时间和数量的保证措施,技术服务的措施等。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分别列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0.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交货要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技术偏离表”(附件七)栏内予以表达。

11、招标范围

11.1 招标范围:

1)本工程图纸及技术通知单范围内钢构件加工、下坑梯笼制作安装及随施工进度拆除安装、集水坑钢爬梯制作安装、防砸棚制作安装、栓钉焊接、接筋板的焊接加工、加腋板等板材、钢筋与接筋板之间的焊接、钢结构柱冲孔后开孔、加强板现场焊接、防火涂料、除锈、防腐涂装(外露钢结构)、运输、卸车、安装、工厂及安装焊缝无损探伤、压型钢板安装(含与之配套栓钉焊接)、高强度螺栓施工、钢结构预埋件安装等全部相关工作。

2)相关钢结构制作试验检测(钢材复试、焊缝及栓钉焊接工艺评定、焊缝无损探伤检测、可焊接套筒单向拉伸试验、高强度螺栓轴力及摩擦系数试验等)及交验资料、现场油漆补涂、相关钢结构安装所需各项试验及交验资料等工作内容。

3)根据招标人的总控计划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包含卸车(人工配合)、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构件安装、焊接、补漆、安装需用的操作平台(操作架)、脚手架的搭拆、水平网、安全网等的防护、原始资料移交、交验完成等所有工作内容。

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投标人必须详细熟悉工程现场情况、总工期安排、图纸要求等,从而做出确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11.2 投标前请投标人自行安排勘查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一并考虑在投标价格中。

11.3 机械设备供应:除塔吊由招标人供应外,其他机械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车、电焊机、倒运用板车、场内外材料倒运机械、人工辅助工器具等。含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11.4 材料供应:包括但不限于钢构件、压型钢板、防火涂料及其他含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焊接材料、临时安装螺栓、可焊接套筒、高强度螺栓、栓钉、预埋件材料、高空焊接操作平台用材料、成品保护材料、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11.5 现场情况简介:

1、生产、生活区设置:工人生活区住宿招标方提供以进场时间为准,宿舍内的床铺及床上用品,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配置,如高低床招标方统一提供或由其他单位提供,按照床360元/套在结算中扣除,住宿及床上用品,投标方自行解决,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工人伙食,由招标方统一建工人大食堂,并建立与劳务实名制系统关联的消费系统,投标方工人可在食堂用餐,用餐使用实名制卡进行充值刷卡消费。

2、生活区保洁由总包统一安排,费用按照生活区各家人数由各家均摊,并在月度结算中扣除。

11.6投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并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含制作及安装计划)。

11.7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单独配备信号工,中标人施工钢结构焊接时单独做探伤检测并出探伤报告。

11.8拟派项目经理班子的基本条件。

(1)报送要在本工程拟用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持有专职、专业上岗证书。

(2)有良好的信誉,工作能力、实力、雄厚的领导班子。

(3)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4)项目管理人应包含:必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总工、质检员、安全员、施工管理员,其他管理人员中标人应为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其中项目经理参加类似工程年限不少于10年,技术总工参加类似工程年限不少于10年。

11.9投标人不得私自转分包,若擅自进行转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招标人损失。

11.10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与投标书一起上报。

11.11材料:投标人自行负责所需材料(其中:实体性材料必须提供合格检验报告并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不合格产品一律退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工程返工及工期延长等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12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采购的材料取样进行复验,若复验不合格,中标方应另行采购合格材料且承担招标方复验费用,同时招标人对投标方处以1万元/次的罚金。

11.13 招标方有权利切换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另行发包,按承包人合同工程量从承包人结算总价中扣除。发包人有权将涉及到此材料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有能力承担此项工程的其他分包人

11.14投标人在本工程履约不力,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如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等且中标人无能为力,无法改善其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范围的部分或者全部工作另行分包,且不向投标人补偿任何费用。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工期等损失,招标人具有向中标方追加索赔的权利(金额为分包工程价款的10%罚金)。

11.15中标人在各项工作进度、质量、安全其中之一存在问题时,且中标人无能为力,无法改善其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辞退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退场通知后1日内无条件退场,且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亦由中标人承担(施工生产综合费用)。

11.16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12、工期及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2023年10月1日开工(以总承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实际要求为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可自行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报施工工期,作为评标条件。

12.2 本次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编制详细的工程阶段进度计划表,并争取较计划完工日期提前。

12.3 招标计划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需保证各节点工期时间,必须保证按照招标人管控计划完成。

13、质量标准

13.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南京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若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及质量奖项要求的,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结算额5%违约金。专业分包人无条件返工,直到达到标准为止,招标方视损失程度,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清楚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工程、技术部门联系。投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能施工,未经批准自行组织施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重做并罚款1~5 万/次,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施工完毕,投标人提供完工报告,通知招标人验收。如果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投标人应立即按招标人要求无偿修复,工期不予延长,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包括招标人请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3.3 投标人保证进场材料达到相关现行国家规范及南京市规定的有关质量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施工前提供材质证明;投标人进场材料需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接受本工程监理、业主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13.4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业主、招标人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投标人未经同意自行隐蔽的工程,招标人有权重新检验。

13.5 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投标人随时接受招标人代表及其指派人员的检验,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经招标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4、安全目标

重伤事故率≤0.03%;轻伤事故率≤0.3%;确保不受到住建部、地方政府通报及处罚事件,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事件;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而导致局、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受到地方政府扣分等行政处罚等事件;杜绝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火灾事故次数控制为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措施费中,不单独计取)

15、文明施工目标

15.1 满足甲方及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场地内按照企业CI相关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季度考核安全文明检查)。

15.2 施工前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相关主管部门填写《施工申请单》,否则严禁私自进入作业面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招标方综合管理办公室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

15.3 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管理体系,责任到人,服从招标方的各项现场管理规定,完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的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并配备足够的助手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5.4 中标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发包方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依照各项安全规范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标方应随时接受政府部门、监理、发包方、招标方对中标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15.5 中标方应对其进场前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和现场规定教育,并对他们在施工现场内的各项行为担负全部责任。

15.6 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另行签订现场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等现场管理责任协议,同时按照<<南京市安全管理条例>>向投标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且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签订的各项管理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标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中标方应在招标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招标方发现中标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招标方有权给予中标方 500--2000 元的罚款。

15.7 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电气焊等分项工程必须具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获得招标方技术部和消防负责人审核同意。对操作人员应有专项的书面消防、安全交底;电气焊作业必须符合南京市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

15.8 中标方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搭设仓库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油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油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招标方给予当事人所属单位罚款处理。中标方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

15.9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招标方物资管理部进行登记,报综合部消防主管备案,统一配备消防器材(承包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现场库房可设库房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其它人不得在库房内住宿,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应随时对灯、闸、锁进行认真维护检查。

15.10中标方负责作业面及自设仓库的警卫和消防设施配备、管理,如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安全措施达不到管理要求时,有权要求承包方整改、返工、退货、罚款、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5.11中标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南京市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承包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5.12中标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通知招标方、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事故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6.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按以下方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钢构件的供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及采取相应的措施、钢结构的深化设计、计算、编制施工方案、涂装、防火涂料、试验(钢材复试、制作焊缝焊接工艺评定、可焊接套筒的单向拉伸试验、焊缝无损探伤检测等)及交验资料、钢结构安装所需预埋件、钢构件卸车、现场补涂油漆、现场混凝土浇筑孔补焊、现场所需各项试验(安装焊缝焊接工艺评定、焊缝无损探伤检测、高强螺栓摩擦系数试验等)及交验资料、钢结构预埋件安装、混凝土柱竖向钢筋与钢结构的焊接以及与柱斜交混凝土梁纵向钢筋与钢结构的焊接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应标明钢构件材料费、损耗率、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辅材费、机械费、损耗费等单项费用,进而报出综合单价。本次合同报价为含深化设计费、现场试验费。土建钢筋施工、机电工等专业需对型钢开孔提出要求及进行必要的审核工作。

本招标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特别注明:钢柱、钢梁、钢雨棚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实际图纸尺寸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1㎡的孔、洞所占的质量,焊接衬板、吊耳、柱连接板、钢梁定位板及满足五节柱的柱接头连接板以及夹板等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 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 )。

编制预算综合单价(结合投标人自身的综合能力自行报价)。

16.3按上述要求,每种构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16.4综合单价应为自制造厂到钢构件完成安装并验收通过的价格,包括:

16.4.1 主材费:含本工程所需材料的装车运输及卸车费,含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原材料、涂装及现场补涂油漆。

16.4.2 制作费: 钢构件加工所用人工费、机械费及辅材费。

16.4.3 运输费(包含装车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

16.4.4 机械费:除招标人提供的垂直运输机具外的所有中小型机具、焊接机具、吊车费等。

16.4.5 辅材费:含本工程所需辅材的装车运输及卸车费,含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焊接材料、临时安装螺栓、高强度螺栓、可焊接套筒(工厂焊接)栓钉、预埋件材料、高空焊接操作平台用材料、成品保护材料、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等,所有材料均含损耗。

16.4.6 安装费: 钢构件安装所用人工及机械费。

16.4.7 卸车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运输构件车转运至现场指定堆放场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16.4.8其他费:措施费(焊接衬板、吊耳、柱连接板、钢梁定位板及满足五节柱的柱接头连接板夹板等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现场各项试验费(钢材复试、焊接试验、探伤检测、高强螺栓摩擦系数试验等)、资料费、措施费(钢爬梯、钢吊篮、安全绳、索具等)、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超高降效费、夜间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抢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成品保护费、二次倒运费(现场500米范围内)、补涂材料费、钢构件材料保管费、钢结构预埋件及招标人合同范围内工程所有的预埋件安装费用、信号工、钢构件码放、管理、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因燃料费、水电费(生活区)、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停工窝工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16.4.9主材调差,调差内容仅指主钢结构钢材,不含螺栓、栓钉、预埋件、连接件。

(1)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南京地区Q235B材质的H型钢、槽钢对应品牌的所有型号的平均价为基价,以施工当月 “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南京地区网价的算数平均值为指导价,施工期间每月月度结算量作为调差工程量进行调差,调差在最终完工结算时一并结算支付。实际供货时现场所用钢材品牌应在二类、三类品牌中选择(高于二类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投标方自行承担),按照网价对应的品牌确定基价和指导价,如供货品牌无网价,则按照网价最低的品牌执行。到场品牌没有网价的,按我的钢铁网中同等规格里所有品牌中最低价为指导价。一天中“我的钢铁网”出现多次报价的,以最后价作为计价基数;周六日网上无报价时,周六价按本周五的网价计算,周日价按下周一的网价计算。

(2)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的计算:

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基价为基础,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合同约定的材料调整周期内政府发布信息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10%和-5%时,其超过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规定调整,材料调差额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指导价涨、跌幅度在b以内(含b)时,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b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b=10%,计算公式如下:

① 上涨超出b时,差价(正值)=【施工当月指导价-基价×(1+b)】×进场数量;

② 下跌超出b时,差价(负值)=【基价(1-b)-施工当月指导价】×进场数量。

(3)主材差价仅依据合同税率计取税金,追加(减)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完工结算后进行支付。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分包人承担。

(5)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仅在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16.5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专家论证费等。

16.6进场构件按事先约定的检验批次及时上报物资进场报验、制作各工序检验批、原材料及制作焊接材料复试报告、栓钉及制作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制作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可焊接套筒拉拔试验等资料。

16.7钢结构安装按事先约定的检验批次及时上报安装各工序检验批、隐检、现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安装焊缝无损检测报告、高强度螺栓轴力及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等资料

16.8工程竣工后20天内,整理并上报检验批、分部分项资料、竣工图等全套资料4套,要求资料签字完善、满足规范装订要求并经招标方管理人员认可。

16.9招标人后期划分的现场及生活区卫生责任区专人清扫,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全部用工,上级检查突击清理、维修等费用;为工人提供至少2套统一着装、床单、被罩、安全帽、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号由招标人统一编排,编号投标人印制。

16.10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充分了解招标人现有塔吊配置,包括塔吊型号及台数等可能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相关参数,并综合考虑后期可能增加的汽车吊等其他吊装机械,若中标,综合单价不因机械配置不合理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16.11综合单价应考虑图纸滞后及投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的差异所导致增加的费用、现场临水临电供应不足增加费用、超高降效费、为达到工期目标抢工费、节假日农忙增加费用、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用、夜间施工费施工、困难增加费、垂直运输人工搬运因素、工程技术性间歇窝工费用、因施工周期造成的多次进出场费、冬雨季施工及高温施工的人工降效费用及补助费用、不分时限的阶段清理及完工清理费用、因投标人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现行规范相关要求所含的工作内容,以及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标准、现场管理等费用。

16.12非投标人及客观原因累计停、窝工在60天以内的各项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政府部门要求组织的会议、活动及恶劣天气造成的停、窝工费用。

16.13为完成工程实体所应提供的配合费用包括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用具及配合人员、指挥人员(含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的购置)费用、工程配合测量、放线费用。

16.14其他费用包括超高、误工、保险、合同备案及发票开具费用等。

16.15配合土建单位,完成钢筋与钢结构焊接所需的人工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16.16配合招标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6.17成品保护: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16.18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堆码、倒运(现场500米范围内),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再给予签认。

16.19应充分考虑场地狭小问题,压车及二次堆场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20投标人生活及生产、场外马路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如生产、场外马路责任区卫生由招标人另行派人打扫,则按清扫人员每人每天2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工程结算款中双倍扣除)

16.21 招标人给出投标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

16.22 唯有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变更或洽商才可进行钢构件数量的调整,但中标综合单价应保持不变。

16.23如有新增类型钢构件,必须经招标人及设计院确认,应参考其所报相似产品的单价,由招标单位另行确认单价。

16.24 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本投标报价中,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

16.25 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

16.26 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

16.27招标文件中节点工期要求若与现场实际节点工期发生不符,以现场实际节点工期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现场施工安装进度要求,此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28 凡型钢构件预留的穿钢筋孔、机电管线孔洞、混凝土浇筑排气孔必须按深化图纸在工厂预留,不得气割开洞,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6.29 用于焊接与柱斜交的砼梁纵向钢筋的搭接板必须按深化图纸在工厂预设,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6.30 用于接驳与柱正交的砼梁纵向钢筋的可焊接套筒必须按深化图纸在工厂预设,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7、结算、工程款支付及变更签证

17.1 结算

17.1.1月度结算,专业分包人于每月15日前,当月工程完成部分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专业分包人每月15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明细,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总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17.1.2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经甲方公司审核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结算总价=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相应款项+预算外签证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以现场安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作为进度控制依据,未安装部分的进场材料不作为进度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特别提醒:

1)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2)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3)月度结算,分包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办理完成,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月度结算不及时,处罚分包人500元/次。

4)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否则每拖延一个月罚款分包人2000元。

17.2 付款方式

17.2.1进度款,专业分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15日向总承包人提交当月已完工工程量报告,总承包人审核完成后双方办理结算,并在批准之后次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次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5%,月度付款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65%,因分包人结算办理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7.2.2竣工款,基坑四大块所有钢结构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基坑阶段结算金额的80%,裙房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80%,因分包人结算资料上报不齐或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7.2.3竣工结算款,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完工结算,完工结算经承包方项目及公司审核完成入账后3个月内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因分包人结算资料上报不齐或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17.2.4质量保证金5%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5%的质量保留金:工程质量保留金为完工结算价款的5%,总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3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无息),钢结构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总承包人给专业分包人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率的约定:无。

17.2.5付款宽限期3个月,宽限期不计利息。

17.2.6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现金、12个月供应链(乙方负责贴息)、商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工程因业主付款节奏缓慢,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供应链(贴息由乙方负责)、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支付宽限期以共同承担业主进度款支付节点为准,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17.3变更、签证计价

17.3.1变更签证内容在合同内有相同清单项或有类似清单项的,按照相同或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执行,合同内如果没有相同清单项也没有类似清单项,进行补充,补充价格必须经过承包人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如发生零星用工,零星用工单价按照22元/小时按照实际签证小时数计算费用;增项内容单价确认原则,按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价,具体如下:

A、人工费:套用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总用工工日数量×(合同固定综合工日单价108元/工日),基价中其它人工费不计取。

B、辅助材料费:套用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辅助材料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

C、机械费:按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定额机械费,不含甲供机械;

D、取费除税金外的其他取费均不计取,仅计算上述人材机加税金;

有效变更签证单价金额=(A+B+C)*0.85*(1+合同税率)*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即定额下浮15%)

17.3.2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原则上本工程不发生预算外签证费用,如经项目确认必须产生预算外签证,乙方按照甲方签证办理流程及相应格式办理证。

特别强调:

17.3.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的工程付款到95%的时候按照100%开发票。

17.3.4 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投标人除应向招标人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40天内投标文件有效。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缩短的,招标人可以视其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18.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本招标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9.2 投标文件应打印,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如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被授权人签字。

19.3 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 技术标和经济标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封口骑缝处交叉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投标文件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

20.2 装投标书的信袋上应注明“工程名称”、“ 技术标”或“经济标”、“投标单位”“投标日期”等字样,按要求填写。

20.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由此造成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记,招标人有权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21.1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送达    (地址:)。

21.2 若招标人按照第6条规定,因为修改招标文件而延误投标准备时间,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第21条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或原封退回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寄(送)出的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有关修改或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签署原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名加盖公章。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20条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

23.3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4撤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如时间仓促,可先以电传或传真,文函通知招标人,并随后补交书面撤标文函。

23.5在评标结束以后,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归档,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复查。

24、开标

24.1开标顺序是:先开经济标,后开技术标。

24.2开标会议按招标文件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以公开方式进行。如开标时间、地点有变动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每个投标人可派1-3名代表参加。

24.3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个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护照)。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4按第23条规定,已被确定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

24.5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等,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废标

26.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26.1.1投标袋、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6.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1.3未按照招标人附表格式和具体要求填写的。

26.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招标人有权拒绝:

26.2.1无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6.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6.2.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26.2.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2.6联合投标未附联合投标协议及相关资料的。

27、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为合理低价中标。招标人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完成本工程。

28、中标通知

28.1定标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后,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8.2自开标之日起到中标通知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评标内容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成员进行询问,被询者亦不得泄漏有关内容,泄露者将被追究责任。各投标人要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

29、签订分包合同

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9.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澄清、修改文件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中标人违约

当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将选择评委会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组织签订合同。

29.4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10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404*********

行号:105*****0249

29.5拒签合同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二部分 技术条款

钢结构技术要求

38.8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说明要求

钢结构承包商应对所有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和安装负责,钢结构承包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深化施工详图于钢结构楼梯安装前半月完成编制、审批(监理、业主、设计),其中应详细规定所有计划进行的制作安装程序、方法和工程制作安装中的对外验收项目,并应特别说明温度和施工误差对此的影响。所有与钢结构有关的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工作均由钢结构承包单位负责。

按照钢结构安装要求添加的临时支撑和支撑系统的钢结构承包商在制作和安装前应提交一份详细的方法说明供业主、设计、监理进行审查、并说明临时支撑对结构其他部分的影响及有支撑施工工次对构件受力的可能影响。

1、资质要求:

1)承担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的企业必须具有与工程类型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并由设计单位认可。

2)焊工应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其施焊范围不得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

3)气体火焰加热、切割、预热区处理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上岗证书。

2、钢结构的制作、安装、验收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标准:

1)设计依据、设计标准

《钢结构设计标准》(CBJ*****-2017)(简称《钢规》)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2015)(简称《高钢规》)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2016)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2014)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

《铸钢结构技术规程》(JGJ/T395-2017)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2)材料: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建筑结构用钢板》(GB/T*****-2015)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

《热轧H型钢和部分T型钢》(GB/T*****-2017)

《直缝电焊钢管》(GB/T*****-2016)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1228~1231)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2008)

《钢结构钢材选用与检验技术规程》(CECS300-2011)

3)制作、安装与施工验收: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2012)

《钢结构焊接规范》(GB*****-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1)(简称《验规》)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332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

4)图集:

《钢结构设计制图深度和表示方法》(03G102)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SG519)

《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次梁与主梁的简支螺栓连接;主梁的栓焊拼接)(03SG519-1)

《钢与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构造》(05SG522)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构造》(04SG523)

3、结构材料:

3.1结构钢材:本工程采用6mm厚Q235B钢材(钢结构楼梯)

除结构图纸中另有注明外,结构钢材(包括型钢和钢板)牌号和等级应符合下烈要求:

1)Q235、Q345及Q390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的规定,Q345GJ应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2015)的规定,并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试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δ5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钢材碳当量Ceq,焊接裂缝敏感性指数Pcm及屈服强度波动范围应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GB/T*****-2005)中的规定。

4)采用焊接连接节点,当钢材板厚大于或等于40mm,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厚度万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的规定。

5)交货状态:对板厚≤50mm的钢材采用控轧(CR)状态交货,对于板厚>50mm的钢材采用正火(N)状态交货。

6)热轧H型钢符合(GB/T*****-2017)的规定;工字钢、角钢、槽钢符合GB/T706-2008的规定,钢管符合GB/T8162-2008的规定。

7)当采用其它牌号的钢材代换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并符合相应有关标准的规定。

3.2焊接材料:

本工程中所用的焊缝金属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由焊接材料及焊接工序所形成之焊缝,其机械性能应不低于原构件的等级。

3.3预埋件:

本工程中所用的预埋件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预埋件拉拔力及焊缝等级符合图纸要求,其他事宜详见图纸及相应规范。

4、施工制作要求

4.1钢结构的制作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技术设计文件编制施工详图和深化模型。施工详图设计应由具有与工程结构类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并由原设计单位认可,施工详图和深化模型应提前2周的时间提交原设计工程师批准,合同文件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制作单位所提供的图纸,虽经审批,并不解除其对该图纸内的所有资料,包括构件与板件的尺寸,焊缝与螺栓的规格等准确性和现场安装定位等所负的全责。当需要修改时,制作单位应向设计院申报,经同意和签署文件后修改才能生效。

钢结构制作单位应在必要时对构造复杂的构件进行工艺性试验。

4.2钢结构件的制作,其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组装、焊接、制孔、摩擦面的加工、端部加工等均应严格按照《高钢规》、《钢规》、《验规》、《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和《钢结构制作与安装规程》中相关要求进行。

所有主要构件,除设计图上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用短料拼接。

符合下列规定的钢材在使用前均应按设计及相应规范的规定进行复检,如有变形等情况,应采取不损坏钢材的方法展直矫正。

(1)国外进口钢材。(2)钢材混批。(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在放样画线时,应根据施工艺要求,预估安装焊接及构件加工中焊接收缩余量,以及切割、刨边、铣平等的加工余量,对焊接收缩余量必要时应进行试验测定,高层钢框架柱尚应考虑一定的弹性压缩量。

本工程所有高强螺栓孔均应采用钻孔制孔的方法。

桁架等大构件的分段拼接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力较小处;(2)避开节点位置;(3)等强连接;(4)尽可能工厂制作。

整体安装起重设备及运输允许时。拼接节点的位置应经设计单位批准。

5、焊接要求

5.1焊缝质量等级

除典型节点详图注明外,所有拼接焊缝、节点区域内截面组合焊缝质量等级为一级。

所有焊缝的坡口形式,构造细节除注明外均按照GB/T985、GB/T986及GB*****的规定。

5.2焊接无损检测要求:

5.2.1一级焊缝:10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 Ⅱ,检验等级 B级。

5.2.2二级焊缝:20%超声波探伤,评定等级 Ⅲ,检验等级 B级。

5.2.3三级焊缝:不要求超声波探伤。

5.2.4所有焊缝应作100%外观检查,其检查标准按本说明提出的焊缝质量等级,按《钢规》及《验规》要求进行,当上述检查发生疑问时须进行着色渗透探伤、磁粉探伤或射线探伤的复检。

5.2.5超声波探伤的方法及评定标准均按照(GB*****)进行。其中比例,对工厂制作焊缝为每条焊缝长度的百分数,对现场安装焊缝应为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的百分数。探伤长度不应小于200mm。厚度小于8mm的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方法及评定标准均按照(GB 3323)进行。

5.3其他焊接要求

施工单位对所有焊接物应按照《高钢规》、《钢规》及《焊规》之严格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及设计指定的关键焊缝构造等在焊接作业之前,应进行焊接方法的工艺评定试验,焊接工艺评定除设计规定外应按《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规定进行,评定报告应得到第三方确以,并符合设计要求。

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与母材相匹配。焊缝金属的性能应略高于或等于相应母材标准规定值的下限或满定设计规定值,对于两种不同等级的钢材相焊时,焊材按低等级的钢材来选用。

焊接环境温度低于O℃但不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或防护措施,应确保接头焊接处各方向不小于2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范围内的母材温度,不低于20℃或规定的最低预热温度二者的较高值,且在焊接过程中不应低于这一温度,焊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必须进行相应焊接环境下的工艺评定试验,并应在评定合格后再进行焊接,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严禁焊接。

焊缝均须进行外观检查(外形尺寸和形状),只有在合格后,始得进行焊缝内部质量的无损检测。焊缝的目测检查,应在焊缝冷却至环境温度后开始。对于有延迟裂缝倾向或强度级别较高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24h后始得进行无损检测。

焊接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随时供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检查。其措施包括:焊前预热。焊后缓慢冷却或后热,认真清除焊丝及坡口的油、锈及水份,焊条严格烘干等。

采用衬垫板焊接时,除焊接坡口根部间隙尺寸须符合设计要求外,应使衬垫板和焊件紧密贴合,使焊流熔入衬垫板,并符合下述要求:

1)该垫板的技术要求应与所焊材料相同。

2)该垫板的预处理方法应与所焊构件相同。

3)焊接完成后,该垫板用切割法拆除。构件与垫板连接之原部位,应修磨平滑,并检查有无任何裂纹。

焊接顺序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使焊接变形和收缩量最小;

2)应使焊接过程中加热量平衡;

3)收缩量大的焊接部位先焊,收缩量小的焊接部位后焊;

4)尽量采用对称焊法。

当在预埋件上施焊时,应采用细焊条、小电流、分层、间隔施焊等措施,控制整块埋件温度≤300℃以免灼伤混凝土。

禁止采用间断或部分长度的接头全熔透坡口焊缝。

三面围焊及绕角焊时,转角处必须连续施焊。

除采取可靠支撑措施外,钢结构构件在受力状态下不得施焊。

焊缝应尽量避免相互重叠。

塞焊、槽焊及管节点区域内的相贯焊缝应符合《焊规》的要求。

螺栓球、销轴、高强螺栓,高强钢拉杆等可塑性较低的材料上不得进行焊接。

与钢结构焊接的钢筋连接器应采用可焊性机械连接套简,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中的相关条文规定执行。

6、安装要求

6.1钢结构的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根据结构特点、现场情形和施工能力制定一个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管理,并能确保安装质量、安装精度以及安装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该设计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能施工。当吊装构件受力状况与正常使用不同时,须将施工验算结果提交设计院确认。

安装的主要工艺,如测量校正、厚钢板焊接。栓钉焊接、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摩擦面加工等,应在施工前进行工艺试验,并制定各项操作工艺。

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螺栓孔直径及位置、连接件位置及角度、焊缝、栓钉焊、高强度螺栓摩擦面加工质量。构件表面的油漆等进行全面检查,在符合设计文件或有关标准的要求后,方能进行安装。

6.2钢结构的安装,其定位轴线、标高、地脚螺栓、构件的质量检查,安装顺序、接头的现场焊接顺序,钢构件的安装、安装的测量校正、焊接工艺、高强螺栓施工工艺、结构的涂层等均应严格按照《高钢规》、《钢规》及《验规》中相关要求进行。

安装单位应对运到现场的每一构件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安装。

验收后的构件要妥善保管,对高强螺栓摩擦面须特别保护,确保高强螺栓抗剪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每个钢结构部件在吊装就位之前,应去除钢材表面的污物。

钢结构在运输、堆放与安装以及临时安装时,应确保结构的稳定并确保结构不会产生永久变形。

高强螺栓连接的钢构件之间,尽量不使用垫板,不得随意扩孔,并严禁气割扩孔。构件间应对孔后才固定连接,以免加大孔径或损坏金属材料。螺栓状态,装配前螺帽在螺栓上应可自由地转动。鍍锌螺帽,应在镀锌后的螺栓组件上重新攻出螺纹。无论何种原因,若拧紧后,螺栓或螺帽出现松脱、整个螺栓组合件不可再用。螺栓的旋紧分初拧和终拧等,初拧时扭距控制值见相应规范,对于大型节点,终拧前尚有复拧,且均应在同一天完成。高强螺栓不得用作临时安装螺栓。

一组高强度螺栓其拧紧的次序应是:先中间,然后逐渐向四周扩展,逐个拧紧,当天安装的高强螺检应当天终拧完毕,当抗弯节点系采用梁上,下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做法,安装时的顺序为:先进行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再下翼缘焊接,后进行上翼缘焊接。

构件与连接板或节点区的接合面之间,在螺栓拧紧后应互相紧密结合。

构件安装精度及允许误差详见《高钢规》、《钢规》及《验规》。需要通过接触承压之承压连接面,制作时之面间间隙允许误差应不大于0.75mm。

栓钉焊接:正式开工前,先进行试焊以选取适宜的焊接方法和设备。试焊应采用与实际安装时相同的材料和程序进行,每次至少试焊10个栓钉。安装期间,每次换班,每个焊工至少试焊两个栓钉。

预埋螺栓:浇筑工程中必须确保基础螺栓保持原位。必要时应设置整体安装支架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必须采取措施,保护螺栓、螺纹和螺帽,避免损坏、腐蚀及沾污。埋于基础之螺栓护筒应保持清洁,没有杂物。

温度校正:在放样和安装以及随后的尺寸检查所进行的测量过程中,应考虑到温度对结构和测量仪器的影响。

6.3除非在结构图上专门注明,不允许在结构构件上开洞、埋盒等。

6.4为防止螺帽松动,应采用双螺帽或弹簧垫圈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

6.5对于钢管混凝土柱,每个楼层的柱钢管壁均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的排气孔,其位置宜位于柱和楼板相交位置上方和下方100mm处,并沿柱身反对称布设。

7、钢结构防腐

本工程钢结构防腐设计年限15年。防腐涂料应满足良好的附着力,与防火涂料相容,对焊接影响小等要求,其他事宜详见图纸及相应规范。

8、钢构件的防火:

8.1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建筑钢结构防水技术规程》DG/TJ08-008-2017与《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2017的要求。

其他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9、环境保障和定期检查要求

应保持钢结构的环境清洁,不潮湿;钢结构表面无积水、无结露,积灰能定期清扫。

受高温影响或湿度较大的结构部位,应采取有效的隔护或通风降湿措施。

10、资料要求:

进场刚才应按项目要求进行物资报验,必须配备专人配合项目完成相关的取样、检测等试验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按照公司规定及项目资料室要求,每天按时报送,若出现资料滞后的情况,项目技术部门会进行200~2000元/份/天的经济处罚。

11、防疫要求

关于劳务人员使用,要求不得使用湖北地区人员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劳务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应由班组长、劳务队长或劳务输出地管理人员带队,有组织地通过租车、包车或自驾车去的方式直接接送人员到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乘坐火车、大巴、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

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

劳务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劳务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其也示尽事宜,执行现行国标、南京市地标、行标、设计图纸等。

如上述技术要求及图纸里包含的要求均应考虑进去。

主材要从订货开始,从材料复验到使用全过程跟踪,严禁出现材料混用及以低材质代高材质使用。

38.9安全保证措施

38.9.1安全组织管理

(1)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参建人员均要与项目部签定安全协议,作出安全保证。

(2)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主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现问题当时纠正,决不拖延。

38.9.2场地环境安排合理

(1)施工现场布置要有利于生产,便于生活,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入口和危险作业部位设置安全生产标志、标语等,随时提醒职工、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3)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特殊地段要悬挂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设有照明设施。

(4)现场电缆应做好必要的架空和埋地工作,防护锁,各种电器控制须有接地线及漏触电保护装置。

(5)电器线路及靠电运转的施工机械维修时应断电操作,并悬挂警示牌。

(6)生活区不允许使用电炉烧水做饭。生活区、指挥部及明火作业区应配备合格的防火器材。

38.9.3安全教育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安全帽,穿绝缘鞋,攀高时系好安全带。

(2)所有职工严禁酒后作业。

(3)特殊工种须经劳动管理单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8.10安全措施

38.10.1分包人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施工期间分包人须遵守有关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条例包括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所有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分包人负责,并须满足承包人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38.10.2分包人须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并在晚间挂起信号灯,保障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38.10.3分包人须委任两名常驻工地的具备资格的人员在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以保证整项工程在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有关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事件,确保所有应当执行的安全预防设施详细方案落实的执行,每周向承包人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

38.10.4分包人应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防护衣物和设备。

38.10.5应采用足够的施工措施、保证机械施工、行走安全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若承包人认为分包人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有权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分包人负责。且工程竣工期限不得因此而获得延长。

38.10.6分包人的机械严禁直接在工程桩上行走。

38.10.7如果在工地上的任何人发生人员伤亡之事故,分包人应立即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并即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及承包人。

38.10.8分包人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行业管理部门有效证件,人证合一。防砸棚应具备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架体稳定性,可使用性。施工人员需由经安全教育持岗位证的专业工人承担,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有安全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搭设时必须由安全员现场指挥。施工人员必须扣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工具及零配件要放在工具袋内,穿防滑鞋,袖口、裤口要扎紧。严禁酒后上班。施工人员不得在架上打闹,物体严禁高处抛掷。靠近电线搭防砸棚,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源迁移,由专业电工操作。防护棚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乱放材料堆积杂物。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下雨天气时,不得进行防护棚搭设施工。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下雨后必须对防护棚进行安全检查。

38.10.9分包人司机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或操作不当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由分包人负责。

38.10.10分包人必须认真执行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和消防管理协议。

38.10.11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缴纳安全保证金。

上述工作所涉及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分包人承包金额内。按照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执行。

38.10.12工程验收 :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要立即停工。返工费用由分包人承担,且工期亦不会延长。

38.10.13竣工档案编制及验收:

分包人协助承包人编制、验收及报送竣工档案工作。

38.11其他

38.11.1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38.11.2甲供材料使用:所有甲供材料进场后由分包人保管,若分包人使用量超过双方确认工程量,分包人要按材料单价的1.5倍赔偿承包人。

38.11.3安全帽由承包人统一提供,费用按照采购价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或由分包人采购但样品需承包人认可。

38.11.4分包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人数应满足现场实际要求,禁止以劳务分包管理人员充当专业分包管理人员,以包代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按承包人标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38.11.5应将法人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列入专业合同中,法人委托书应包含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一切工程委托事宜;

38.11.6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分包人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要求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刷卡率或出勤率达到100%。如果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核实确有分包人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则给予分包人处罚并清出施工现场;

38.11.7分包人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38.11.8分包人在使用劳务用工时,严禁收取劳务工人任何风险抵押金,并且按《劳务合同法》中约定,劳务人员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1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管理,为劳务人员办理实名制卡,并做到100%持卡、上下班100%按要求刷卡。具体详情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8.11.9如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分包人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经承包人提出,而分包人未在限期内整改的,承包人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工资的名单及金额并有分包人签字盖章;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并首先从其交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应从尚未结清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分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正式工程款的发票,且上述支付计入分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对于分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发包单位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分包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务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38.11.10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分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已签订、未履行,全额扣除分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已签订且部分履行,原单位须按履约保证金的50%上缴罚款,原单位履约保证金全额转入新单位。

38.11.11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承包人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承包人将扣除分包人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分包人无故退场,视作分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38.11.12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

工程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在整体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备案表”后两年为止,并不低于国家要求保修期。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38.11.13《七项管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人应严格执行。

38.11.14分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专业分包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专业分包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38.11.15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

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1)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当符合合同文件约定且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及南京地方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经检验合格并获得发包人/监理人/总承包人批准后,方可用于永久工程。

(3)如果专业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合同文件约定,发包人/监理人/总承包人有权向专业分包人主张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4)专业分包人应当就其供应商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问题向总承包人负责。

2、为检验创造条件

(1)专业分包人应当为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及必要的协助。

(2)发包人、监理人和总承包人及其授权人员应当能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对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进行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专业分包人,专业分包人都应当提供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或许可。

3、 拒收

(1)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设备、材料、设计(如果合同文件约定为专业分包人的工作)或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总承包人可拒收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总承包人应当立即通知专业分包人,同时说明理由。专业分包人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约定。

(2)如果发包人/监理人/总承包人要求对此类修复缺陷后的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再度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当按照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

(3)如果此类拒收和再度检验致使总承包人产生了附加费用,则此类费用应当由专业分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或从任何应当支付给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39.合同效力: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前合同条款有冲突之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书组成及附件格式

1、投标书组成:第一部分资信标,第二部分技术标,第三部分经济标。

2、 资信标包括:

1)投标函:按附件(一)的格式填写;

2)承诺书:按附件(二)的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附件(三)的格式填写;

4)专业分包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按附件(四)的格式填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五)的格式填写;

6)投标人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表:按附件(六)的格式填写;

7)技术偏离表:按附件(七)的格式填写;

8)售后服务:按附件(八)的格式填写;

9)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按附件(九)的格式填写;

10)其它(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资料)如下:

(1)负责本工程组织架构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如有)。

(3)相应的、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4)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3C认证和检测报告。

(5)企业ISO9000和ISO14000系列认证(如有须提供,外文须译成中文)。

(6)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7)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

(8)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9)企业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生产和供货能力、生产历史、销售情况、主要的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10)社会信誉及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企业的技术认定、其他专项认定、获奖证书和已完成大型公建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质量评定表等原件。

(11)企业本年度至明年上半年已签合同情况及计划加工量;

(12)本次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其特点和优势。

(13)企业概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含加工制作及设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等;

3、 技术标包括:

3.1编制说明;

3.2施工进度计划及网络图:应包括深化设计图出图、材料(由投标人所购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拼装、现场安装等计划以及工期保证措施;

3.3施工前的准备情况:

a.施工组织及保证措施;

b.与招标人和相关单位的配合措施;

c.材料、设备准备。

3.4材料的选用:

所选用材料(如高强度螺栓、栓钉、钢板、钢管、H 型钢、可焊接套筒、防火涂料等)的技术性能及检测标准;

3.5加工制作方案:

a.原材料检验:钢板、钢管、H 型钢;

b.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c.制造工艺方案;

d.工厂检验;

e.表面处理工艺方案;

f.制作与加工设备能力。

3.6半成品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

3.7钢结构现场拼装方案:

a.钢结构拼装的场地布置;

b.拼装胎具设计;

c.拼装精度保证措施。

3.8钢结构施工安装方案:

a.施工安装方案选择;

b.现场吊装施工主要工艺流程;

c.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d.钢结构的安装;

e.保证精度的主要技术措施;

f.成品保护措施。

3.9压型钢板的施工方案;

3.10人力资源及设备配置:

a.劳动力配备计划;

b.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

3.11 工程质量检测:

a.质量标准:明确现场施工的验收规范及规程;

b.检测方法及保证措施:明确材料及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的检测方法与评定标准。

3.12质量保证体系;

3.1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14社会信誉及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企业的技术认定、其他专项认定、获奖证书和已完成大型公建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质量评定表等原件。

3.1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

b.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c.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职称、岗位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d.明确管理职责及分工。

4、商务标包括:

详见第四部分回标表格。


第四部分回标 表 格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踏勘上述工程工地及详细阅读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后,我司愿意按前述文件以本表格所述的的标价和工期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

我司同意本表格标价在经承包方接纳为合同单价后,只会按合同规定而作出调整计算最后的计算价。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单价。

我司同意本表格的工期在经承包方接纳为合同工期后,只会按合同规定而作出调整。任何没有合同依据的因素皆不会影响已确定的合同工期。

投标单位根据以下付款方式,进行综合考虑报价。

本次报价按 “一般计税”方式执行。所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业分包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

施工队长

技术负责人职称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报价单

专业类别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暂估建筑面积

(m2

******.22

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其它参数

/

报价总金额(元)

(小写):

单方造价

(元/m2


(大写):

工日单价

(元/工日)

/

总用工数量

(工日)

/

投标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标准


计划开工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

日期

年 月 日

对招标文件

的确认意见


报价中未包

含内容及要

求招标单位

的配合条件


对标价需要

说明的问题


投标书附件


说明:本表由投标人填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费用名称

报价金额(元)

备注

A、税前造价合计


详见附件表A,

不含税金造价。

B、税金


详见附件表A




(A+B)总金额(元)

小写:



大写:



附件表A:投标报价汇总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工程量

税前单价

税金(税率%)

税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D地块商业地上









1

钢梯梁

1.钢梁GL1截面尺寸-16*350,Q345B

2.设计要求Sa1级轻度手工除锈

3.钢结构梁采用薄型防火涂料和高密度水泥防火涂料喷涂,耐火极限≥2.00小时

4. 含预埋件、连接件、防锈漆为底,氟碳漆面漆二度等

5.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t

16.6






2

钢梯踏步

1.钢梯踏步6mm厚钢板折弯,Q235B

2.设计要求Sa1级轻度手工除锈

3.钢结构梁采用薄型防火涂料和高密度水泥防火涂料喷涂,耐火极限≥1.50小时

4. 含预埋件、连接件、防锈漆为底,氟碳漆面漆二度等

5.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

t

23.33






合计









备注:综合单价(注: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1、营业税;2、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其中: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仍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标准为 2%,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完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供材料品牌表

土建材料

项目

设备及材料

档次

品牌范围

拟采用制造商/原产地

制造商/原产地

(原产地必须清楚说明)

1

钢材、带E钢材

国产













2

普通螺栓/高强螺栓

国产









3

可焊接套筒

国产



(钢筋连接器)



4

防水涂料

国产











1. 本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按工程量计算规则按GB*****-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特别注明:钢柱、钢梁、钢雨棚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实际图纸尺寸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1㎡的孔、洞所占的质量,焊接衬板、吊耳、柱连接板、钢梁定位板及满足五节柱的柱接头连接板夹板等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压型钢板楼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扣除柱、垛及单个0.3m2 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 )。

2. 投标价格中应当包括招标范围内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含高强度螺栓、栓钉、可焊接套筒、焊材、防火涂料等低值易耗材料)、机械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材料的检验检测及备案费用、合同备案费、设备平台、操作架,吊装机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在现场发生的有关大型吊装费(招标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及现场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包含清理现场、本专业涉及的资料获取、收集、编制、整理、施工所需的一切直接(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和间接费用及投标人适当的利润以及税费。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可焊接套筒、栓钉及高强螺栓不再单独计取制作安装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规费及税金。钢材市场价波动参与调差(调差原则详见23条)、损耗、材料二次搬运、超高费、冬雨季施工、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脚手架塔拆、租赁,安全文明施工、成保费。

3.综合单价应为自制造厂到钢构件完成安装并验收通过的价格,包括:

3.1 主材费:含本工程所需材料的装车运输及卸车费,含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原材料、涂装及现场补涂油漆。

3.2 制作费: 钢构件加工所用人工费、机械费及辅材费。

3.3 运输费(包含装车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

3.4 机械费:除招标人提供的垂直运输机具外的所有中小型机具、焊接机具、吊车费等。

3.5 辅材费:含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焊接材料、临时安装螺栓、高强度螺栓、栓钉、预埋件材料、高空焊接操作平台用材料、成品保护材料、冬雨季施工措施材料等,所有材料均含损耗。

3.6 安装费: 钢构件安装所用人工及机械费。

3.7 卸车费:系指由投标人将货物自运输构件车转运至现场指定堆放场地发生的所有费用。

3.8 其他费:措施费(焊接衬板、吊耳、柱连接板、钢梁定位板及满足五节柱的柱接头连接板夹板等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现场各项试验费(钢材复试、焊接试验、探伤检测、高强螺栓摩擦系数试验等)、资料费、措施费(钢爬梯、钢吊篮、安全绳、索具等)、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超高降效费、夜间施工降效、节假日加班、抢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成品保护费、二次倒运费(现场500米范围内)、补涂材料费、钢构件材料保管费、钢结构预埋件及招标人合同范围内工程所有的预埋件安装费用、信号工、钢构件码放、管理、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因燃料费、水电费(生活区)、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停工窝工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4. 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专家论证费等。

5. 招标人后期划分的现场及生活区卫生责任区专人清扫,生活区及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全部用工,上级检查突击清理、维修等费用;为工人提供至少2套统一着装、床单、被罩、安全帽、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号由招标人统一编排,编号投标人印制。

6. 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充分了解招标人现有塔吊配置,包括塔吊型号及台数等可能对施工造成影响的相关参数,并综合考虑后期可能增加的汽车吊等其他吊装机械,若中标,综合单价不因机械配置不合理等任何原因而调整。

7. 综合单价应考虑图纸滞后及投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的差异所导致增加的费用、现场土方开挖后不良土质造成的施工增加费(结合地勘报告)、现场临水临电供应不足增加费用、超高降效费、为达到工期目标抢工费、节假日农忙增加费用、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用、夜间施工费施工、困难增加费、垂直运输人工搬运因素、技术性间歇窝工费用、因施工周期造成的多次进出场费、冬雨季施工及高温施工的人工降效费用及补助费用、不分时限的阶段清理及完工清理费用、因投标人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现行规范相关要求所含的工作内容,以及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标准、现场管理等费用。

8. 非投标人及客观原因累计停、窝工在60天以内的各项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政府部门要求组织的会议、活动及恶劣天气造成的停、窝工费用。

9. 为完成工程实体所应提供的配合费用包括塔吊吊钩以下的配合用具及配合人员、指挥人员(含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的购置)费用、工程配合测量、放线费用。

10. 其他费用包括超高、误工、保险、合同备案及发票开具费用等。

11. 配合土建单位,完成钢筋与钢结构焊接所需的人工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12. 配合招标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3. 成品保护: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14. 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CI检查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堆码、倒运(现场500米范围内),场地清扫等,若实际发生不再给予签认。

15. 生活区水电费由投标人代缴,水电费费用在招标人结算中扣除。

16. 应充分考虑场地狭小问题,压车及二次堆场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7. 综合单价为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单位工程量的综合费用,深化设计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以后不再予以调整

18. 本次报价投标方按上诉表格进行报价。

19. 我司确认本表格的标价乃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司的专业施工经验而报价,其中已将我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所需之所有合理利润及税项包括在内。

20. 清单中若某工序后期实际施工不发生,将按此报价表中该工序单价乘以对应工程量乘以对应税金从结算价中扣除,不增加任何费用。

21. 投标人生活及生产、场外马路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如生产、场外马路责任区卫生由招标人另行派人打扫,则按清扫人员每人每天2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工程结算款中双倍扣除,生活区卫生若由招标人统一安排人员清扫,按每月卫生总费用进行按各分包入住工人数量进行摊销,投标人应每月15号向招标人缴纳卫生费用,逾期缴纳的,从投标人工程结算款中双倍扣除)。

21.1 现场内洗轮机、围栏、围挡及可周转材料等项目部所属资产,由于乙方进场车辆、机械、施工行为等造成材料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需进行等价赔偿。详细赔偿清单,由项目部相关责任部门出示。

22.为满足验收要求,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不少于六份。

23.主材调差:调差内容仅指主钢结构钢材,不含螺栓、栓钉、预埋件、连接件。

23.1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南京地区Q235B材质的H型钢、槽钢对应品牌的所有型号的平均价为基价,以施工当月 “我的钢铁网”发布的南京地区网价的算数平均值为指导价,施工期间每月月度结算量作为调差工程量进行调差,调差在最终完工结算时一并结算支付。实际供货时现场所用钢材品牌应在二类、三类品牌中选择(高于二类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投标方自行承担),按照网价对应的品牌确定基价和指导价,如供货品牌无网价,则按照网价最低的品牌执行。到场品牌没有网价的,按我的钢铁网中同等规格里所有品牌中最低价为指导价。一天中“我的钢铁网”出现多次报价的,以最后价作为计价基数;周六日网上无报价时,周六价按本周五的网价计算,周日价按下周一的网价计算。

23.2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调整金额的计算:

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度以基价为基础,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合同约定的材料调整周期内政府发布信息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10%和-5%时,其超过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 规定调整,材料调差额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指导价涨、跌幅度在b以内(含b)时,其差价由分包人承担或受益;涨、跌幅度超出b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b=10%,计算公式如下:

①上涨超出b时,差价(正值)=【施工当月指导价-基价×(1+b)】×进场数量;

② 下跌超出b时,差价(负值)=【基价(1-b)-施工当月指导价】×进场数量。

23.3主材差价仅依据合同税率计取税金,并追加(减)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完工结算后进行支付。

23.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分包人承担。

23.5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仅在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

24.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24.1 结算

24.1.1月度结算,专业分包人于每月15日前,当月工程完成部分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专业分包人每月15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明细,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总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24.1.2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经甲方公司审核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结算总价=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相应款项+预算外签证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以现场安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作为进度控制依据,未安装部分的进场材料不作为进度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特别提醒:

1)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2)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3)月度结算,分包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办理完成,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月度结算不及时,处罚分包人500元/次。

4)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否则每拖延一个月罚款分包人2000元。

24.2 付款方式

24.2.1进度款,专业分包人按工程进度每月15日向总承包人提交当月已完工工程量报告,总承包人审核完成后双方办理结算,并在批准之后次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次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5%,月度付款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65%,因分包人结算办理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24.2.2竣工款,基坑四大块所有钢结构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基坑阶段结算金额的80%,裙房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80%,因分包人结算资料上报不齐或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24.2.3竣工结算款,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完工结算,完工结算经承包方项目及公司审核完成入账后3个月内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因分包人结算资料上报不齐或不及时导致的付款延误由分包人承担。

24.2.4质量保证金5%在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5%的质量保留金:工程质量保留金为完工结算价款的5%,总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3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无息),钢结构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总承包人给专业分包人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率的约定:无。

24.2.5付款宽限期3个月,宽限期不计利息。

24.2.6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现金、12个月供应链(乙方负责贴息)、商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工程因业主付款节奏缓慢,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供应链(贴息由乙方负责)、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支付宽限期以共同承担业主进度款支付节点为准,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24.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的工程付款到95%的时候按照100%开发票。
24.4招标人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63370987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0987X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电话:010-6377272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账号:03206201101001

附件一

投 标 函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名称):

1、根据己收到的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踏勘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总价(大写:),按上述招标条件承包本工程施工和保修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工程竣工,即_______(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工程资料。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若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5、我方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递交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业主及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4)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5)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2020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6)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专业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1)甲供材料按计划领用,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

2)乙用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须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定要求,对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甲方。

8.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方的合同目标。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并满足职业健康及安全卫生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协议书执行,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单位: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专业分包公司进场(退场)承诺书

本承诺书甲方为中建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现乙方做出以下承诺:

一、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及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手册 ,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技术保密。

二、乙方必须做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管理规定(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

三、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四、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工期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必须具备有政府部门所需的一切手续,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六、乙方必须树立严格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代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的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八、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甲方CI形象的工作要求,统一着装及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的有关工作;自备符合甲方CI形象的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所有防护用品;乙方进场的所有设备均应按甲方的CI要求进行标识。

九、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当月完成的进度统计报表及次月的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十、负责本分包工程现场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他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方应予以修复,其费用自行承担;如因其它专业分包损坏乙方已施工的已完项目,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十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召开的生产例会;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业主直接发生工作关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十四、由于乙方责任使甲方遭受任何与本分包合同履行有关的索赔、诉讼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避免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十五、在没有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从中谋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六、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竣工,并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日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方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乙方如拖延退场,甲方将不予结算。乙方拖延退场,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损失费,损失费按本工程乙方结算价的千分之五计算,逾期退场超过10天,甲方强制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由此引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承诺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

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姓名,身份证号:,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代付协议

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 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项目农民工工资委托代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承包人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代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 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分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 部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分包人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人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分包人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承包人,承包人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分包人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等。

四、分包人作为农民工的雇佣方,应充分履行农民工个税及社保的代扣代缴义务,承包人仅按照分包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清单中金额全员全额代发工资;

五、委托代付工资部分仍为甲、乙双方施工结算部分,对应委托代付工资部分分包人应按照原合同提 供合法、合规的工程款发票;

六、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承包人未按规定足额代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代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2、分包人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已按照分包人提供资料代付农民工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承包人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因分包人未按照规定给农民工缴纳个税及社保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4、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附件五: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真是有效。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书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一、委托人 信息:

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委托日期:

身份证号码:职 务:

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

信箱 地址:邮政编码:

二、被委托人信息:(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不需提供此信息)

被委托人:(手签并加盖公司章) 职 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信箱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六

投标人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m2

钢结构数量(吨)

业主

证明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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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及内容

投标文件对应条款及内容

备注

1




2




3




4







说明:本表格可以按序号顺序扩展。


附件八

售后服务

可提供优惠条件

1.

2.

3.

售后服务内容

1.

2.

3.

其它服务承诺

1.

2.

3.

说明:本表格可以按序号顺序扩展。


附件九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性别

年龄

学历

主要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招标图纸

详见附件


,江苏,南京市,鼓楼区,湖北,北京市,丰台区,南京,0755-,公安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钢结构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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