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10年经营权及园区内全部苗木及附属设施资产

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10年经营权及园区内全部苗木及附属设施资产

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10年经营权及园区内全部苗木及附属设施资产
标的名称 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10年经营权及园区内全部苗木及附属设施资产
项目编码 DSCQ2021F70E******* 挂牌价格 350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7-20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27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一. 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10年经营权(若需要,转让方可协助受让方与苗圃出租方重签租赁协议,并在原租赁协议基础上续签租赁协议10年以上);

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35亩苗圃园区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瓦店子,距成都市区约35公里,距郫都区战旗社区及沙西线约2公里,距唐昌镇约2.5公里,距兰磨线约3公里,距成灌高速约5公里,交通便利。驾车可在安德下高速后经兰磨线-竹唐路-村道到达,公共交通可在地铁6号线望丛祠站乘坐P113到梨园路二环路口站转P06到柏木村卫生站,下车后步行1.6公里到达苗圃。苗圃内主要经营园林绿化苗木、花木栽植销售等;苗圃内有附属平房一座,通水电,苗圃土地性质均为农业用地(根据受让方实际需求,可与当地村委会协商用于其他用途)。苗圃内道路及灌溉设施、生活用水设施完备;

二.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苗圃园区内全部苗木及附属设施所有权

(一)园区内附属设施具体情况:

1.附属平房1座,面积81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家具齐全,水电全通(供电为村委会提供的变压器);

2.水塔1座,高6米,蓄水规格为1吨,可满足园区内生活及灌溉所用;

3.道路2条,土路及水泥路各一条,宽度均为4米,其中土路长200米,水泥路长500米,为硬化村道,可通行9.6米及以下运输车辆;

4.灌溉设施1套,包括水泵及配套的电力设备等。

(二)园区内种植苗木情况

唐昌苗圃资产信息表(苗木)名称胸径/D地径(cm)高度(m)冠幅(m)单位数量原单价原总价备注紫薇3-5 株********* 紫薇5-8 株********** 紫薇8-10 株********** 紫薇10-12 株********** 紫薇12-15 株102*****000 贴梗海棠地笼 3-4 笼********* 贴梗海棠地笼 4-5 笼651*****500 石楠笼子 0.5 笼******.****** 洒金笼子 笼******* 紫荆大 笼********** 紫荆小 笼125*****500 紫薇地笼大 笼802*****0000 紫薇地笼小 笼********** 紫薇地笼特小 笼******** 紫薇绿篱墙 组101*****000 海桐 1.2-1.5 笼******** 龟甲冬青 0.3-0.4 株********* 银姬小腊 0.5-0.7 株*******0000 银姬小腊 1 株12015018000 红豆杉5-7 株10015015000 黄花槐笼子 株4008032000 玉龙草 斤5000525000 石楠 株1739015570 老人葵 株201002000 蓝花楹8-10 株201002000 蓝花楹11-15 株156009000 蓝花楹16-18 株20120024000 蓝花楹19-20 株15300045000 蓝花楹21 株132003200 蓝花楹23 株3450013500 蓝花楹24 株5800040000 蓝花楹25 株61000060000 蓝花楹26 株41200048000 蓝花楹27 株11400014000 广玉兰5 株250100 广玉兰6 株1260720 广玉兰7 株141502100 广玉兰8 株152003000 柳树13-15 株2160320 柳树16-19 株52001000 柳树20-22 株44001600 柳树23-24 株2450900 金叶女贞球 1 株30601800 佛顶珠 1-1.2 株150101500 万年青 1-1.2 笼25601500 黄菖蒲 苗50000.21000 红继木球 1 株248409920 红继木球 1.5 株3150450 一叶兰 苗200000.24000 朴树8 株2015300 朴树11 株301003000 朴树13 株301203600 朴树15 株202004000 朴树16 株43001200 朴树17 株64002400 朴树18 株35001500 朴树20 株110001000 朴树22 株212002400 朴树23 株10140014000 朴树笼子 笼50100050000 皂角6-10 株77503850 皂角11-15 株303009000 皂角16 株1600600 皂角17 株49003600 皂角18 株515007500 皂角19 株420008000 皂角22 株124002400 皂角24 株135003500 水菖蒲 苗5000000.3150000 茶梅 株1430420 花叶万年青 株52422184 石楠 1 株100404000 石楠 1.7-1.9 株64502700 一叶兰 株200000.24000 桂花6-10 株30902700 桂花7 株360180 桂花7-9 株40602400 桂花11 株3200600 桂花12 株73402380 桂花13 株45002000 桂花14 株25001000 桂花15 株112001200 桂花16 株415006000 桂花17 株5250012500 桂花18 株132003200 桂花19 株150005000 桂花22 株180008000 桂花33 株11000010000 小叶女贞 1.5-2 株471004700 银杏11-16 株52001000 银杏17 株2300600 四季玉兰8-10 株222004400 四季玉兰13 株2300600 梧桐28 株118001800 梧桐34 株124002400 梧桐35 株124002400 梧桐39 株140004000 山茶地笼 笼50301500 琴丝竹 苗300026000 凤尾竹 苗10000220000 黑竹 苗2000510000 芙蓉23 株1500500 茶花1-1.5 笼1550750 桂花地笼 1.5 笼110505500 桂花地笼 笼74002800 杜英14 株1200200 杜英15 株2350700 杜英21 株1700700 雀舌罗汉造型 株252606500 雪松13 株1200200 雪松14 株1250250 白玉兰6-9 株121501800 白玉兰13 株1400400 白玉兰14 株44501800 白玉兰15 株1800800 白玉兰20 株135003500 金合欢8-11 株63001800 火棘球 0.5-0.6 株3230960 火棘球 0.7-0.8 株122506100 火棘球 0.9-1 株451004500 火棘球 1.5-1.8 株202004000 垂丝海棠8 株2240480 垂丝海棠9 株42801120 垂丝海棠12 株110001000 垂丝海棠15 株230006000 垂丝海棠20 株245009000 天竺桂13 株2240480 天竺桂14 株62801680 天竺桂19 株1700700 天竺桂20-21 株97506750 天竺桂25 株38002400 天竺桂26 株212002400 地笼天竺桂 3 株1400400 木槿地笼 3-4 株6922015180 木槿地笼 2 株100606000 木槿地笼 1 株4420880 罗汉松3-6 株4005020000 罗汉松10-12 株12250030000 罗汉松13.5 株13000030000 罗汉松15-20 株2040000800000 罗汉松22-25 株301000003000000 罗汉松26-30 株161500002400000 罗汉松31-35 株4150000600000 红绸玉兰8-12 株103003000 合计8281804
二、交易条件与交易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5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确定投资方后,转受双方可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交易价款可通过西南联交所专门设立的交易结算账户进行结算。转让方也可与投资方自行约定交易价款结算方式。


交易资格条件 交易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09-2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74110101826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一)若交易价款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场内结算,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场内结算,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则余额在西南联交所收到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后原路退回给投资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温江区浩林园艺场唐昌镇苗圃资产信息表(汇总)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网络竞价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赵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318387057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86123311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85337217
五、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六、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签: 经营权 园艺 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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