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时间:2023-09-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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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吉发改审批【2023】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ZLJL-J-2023-059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上海路656号,通顺胡同以东,吉林省政协以西,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现有校区内。

2.4项目规模:新建教学楼(宿舍)和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教学楼(宿舍)建筑面积*****.64平方米,地上十层(局部六层),地下二层,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04.4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793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9月28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 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吉林省省直机关统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

联系人:纪峰

电 话:0431-********

8.2招标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人:张嘉琪

电 话:131*****720

8.3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

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9.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9.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舍 楼建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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