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2025年公用工程部电脱盐污水处理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2025年公用工程部电脱盐污水处理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2025年公用工程部电脱盐污水处理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1*****09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2023年-2025年公用工程部电脱盐污水处理技术服务项目(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大庆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炼油污水处理场单独接收常减压装置电脱盐污水,此污水石油类、悬浮物污染物浓度大幅高于炼油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需要单独进行预处理(两级气浮工艺)后达标排放进入炼油污水处理系统。
2.2 招标范围:电脱盐预处理装置预计处理水量30万吨/年。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检验合格的污水处理药剂(需为液体药剂),应根据招标方现场水质、工艺、设备情况,制定合理的水质处理方案、药剂投加及异常问题处理等相应技术服务,确保出水指标达到性能保证值(详见技术要求2.2.1)。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作业区炼油污水处理场。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1日。
2.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其他要求:
2.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详细的技术协议,对未尽事宜予以约定。中标人须提供电脱盐废水预处理技术服务使用的全部药剂列表,列表中包含使用药剂名称、型号、执行标准、主要成分等,全部药剂均应包含在所投标药剂制造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范围内。同时提供与药剂对应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技术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符合现场药剂使用的规范标准等。
2.6.2技术协议签订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中标人在电脱盐预处理装置进行试用调试工作(试用调试期≤15天),具备标定条件后,招标人组织标定(标定期3天),标定指标按照《技术要求》中2.2.1指标执行。中标人使用的水处理药剂技术服务费用不予结算。如标定不合格,不与其签订合同。
2.7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电脱盐污水处理费用 2.7元/吨(含6%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1.4投标人须提供药剂制造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本次投标废水预处理技术服务使用的主要药剂品种(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药剂品种均应包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认可范围内(评标时,以中国石油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2023年8月31日发布的《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有效企业和产品汇总表》为准。)。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2.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2.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3承诺要求:
3.3.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
3.3.2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09-27 17:00:00至 2023-10-09 17:0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10-12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1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3-10-12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孟庆磊 电 话: *******
电子邮件: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0459-*******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基本信息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标签: 理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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