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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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JZB-2023-ZC-106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7.3875,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梁家嘴清真寺路灯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梁家嘴清真寺前路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7.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
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正项目
经理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天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
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型小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其他部分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
融中心46层46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
融中心46层4602室)
七其他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
业。
4.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
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
款备注中标明:BJZB-2023-ZC-1061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路支行
银行帐号:122911606510888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1iurj1139.com:供应商名
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
应商邮箱,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BJZB-2023-ZC-1061报名信息。
4)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三)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本。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址:天津市红桥区
联系人:周老师

话:139206172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百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4602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322315307
电子邮件:1iurj1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01002329

标签: 路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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