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中心船舶配件第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船舶管理中心船舶配件第七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船舶管理中心船舶修理、保养需要采购配件一批。本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公开招标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船舶修理地点

船舶修理地点:重庆市码头或修船厂。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本次招标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船舶配件采购清单及限价》。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件费、出库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免费提供产品证明文件等内容。

2.3交货地点:重庆市范围(以招标人指定的各地点为准);超出重庆市交货,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2.5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半年(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长于本约定的,适用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

(2)产品备注为进口件的,不接受国产件,提供相应的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或直接生产厂家渠道供货进口报关证明文件及原产地证明文件,享有原厂商的质保承诺。

(3)柴油发动机配件供货时需提供相应的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或直接生产厂家渠道供货证明及质量证明文件;其余产品如中标方不是产品的出产厂商,则中标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或具有该产品出产厂商声明或保证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相关的售后服务;中标方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包装均为该产品出产厂商原有的包装,并享有原厂商的质保承诺。

2.6 总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00元(贰拾万捌仟叁佰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含事业法人)或独立法人(含事业法人)下属机构。;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或破产等状态,财务资信状态良好。

3.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应具有船舶设备及配件销售或机械设备销售或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或船舶设备销售或船舶机械销售资质。

3.3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具有近3年任一年度销售船舶配件的销售业绩,不低于20万元,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未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可在领取招标文件前提供准入审查资料,准入审查通过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与竞标。详情请咨询联系人。

上述3.4-3.6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携带指定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4.2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

4.3方式:(1)或(2)。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1)现场获取。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购买工本费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购买工本费银行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方式(1)中须提供的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aigouzhongxin888@163.com,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收取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然后按本公告后面的联系方式致电联系人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WZGC-2023-41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南坪支行

银行账号:742*****826********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30。

5.2递交地点: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企业采购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5.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外包装注明WZGC-2023-41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按照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文件须在每页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密封送至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采用A4纸幅面,正副本各一本,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不得采用活页夹或订书针等可无痕拆换的方式装订,采用可无痕拆换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网(https://www.cjhdgcj.com/cqhdgcj/)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11号

邮编:******

联系人:税先生

电话: 023-********

电子邮件:caigouzhongxin888@163.com

监督部门: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监督电话:夏先生 023-********

监督邮箱:cjcqhdgcjjj@163.com


2023年9月25日


标签: 船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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