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江青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剑江青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剑江青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9-27 14:57:03 阅读:次
一、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现对剑江青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剑江青梅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地址:位于北姚江路北侧、云晖路西侧地块
3、服务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4、项目建筑概况:
物业概况:总平布置4幢16层政府回购房、2幢1层变配电房、1幢1层配套公建。
(1) 总用地面积:*****
(2) 总建筑面积:*****.86㎡。绿地面积:4068.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政府回购房*****.51㎡、物业管理109.36㎡、物业经营351.64㎡、社区服务用房65.75㎡、养老用房63.03㎡、商业用房198.55㎡、室内体育用房254.57㎡、配电房403.24㎡、消控室60.43㎡、风井367.84㎡),地下建筑面积*****.94㎡(地下室*****.15㎡、储藏室1929.87㎡、非机动车库785.92㎡)。机动车总停车位:366个(其中地下320个,地上46个)。非机动车车位472个(其中地上35个、地下437个)
(3)建筑性质:商品住宅
(4)户数:住宅255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物业管理服务类且从事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的企业,提供企业所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信用档案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年以上物业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需提供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外地企业(指余姚市外企业)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办理进城备案手续,且外地企业须在余姚设立子公司。外地企业可与在余姚市注册的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直接点击此公告后“招标文件附件”进行下载。招标单位统一制作的封面,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领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天后截止,即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00,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提交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
七、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00
提交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暂名)附楼4楼)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
九、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余姚市新世纪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凌工
电 话:158*****875
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植
联系电话:135*****7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宅小区 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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