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红塔湾海鲜街区景观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永宁镇红塔湾海鲜街区景观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狮建招[2015]004号
开标时间:2016-01-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民委员会(招标人)的委托对石狮市永宁镇红塔湾海鲜街区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狮建招[2015]004号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595.3096万元
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室外砼道路、植草砖停车场、木栈道、木平台、方亭、绿化、水电等工程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 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泉施工企业”),必须为已按照闽建[2013]5号和闽建筑[2013]30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为准)。
4.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6.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且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保证金为 壹拾壹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58*****010*******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35*****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注: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并于交标时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一张。
8.本招标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5年12月 24日80:00至12月 28日17:3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施工图纸按成本价折算收取,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1*****776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应于2016年0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制作好的电子标书,并自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电子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递交到交标窗口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接受。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地点:
内 容 地 点 主 持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015年12月24日08 时00分至2015年12月28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 招标
代理
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5年12月29日11时 00分止 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公布答疑纪要 2015年12月29日17时00分前
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 201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2016年01月15日09时00分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

招标人: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
邮编: 邮编:362100
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151*****776
E-mail: E-mail: qzcxzj@126.com
传真: 传真:0595-********
联系人: 联系人: 小曾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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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鲜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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