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宜昌市公安局
计划函号:宜财采计[2015]3467号截止时间:2015-12-2614:07:44
项目名称:反恐支队购买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
联系人:蒋超联系电话:********933
交货时间:2015年12月30日资质要求:2015年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交货地点:宜昌市公安局
备注:
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
1录音笔索尼(SONY)ICD-TX501
2便携相机机佳能SX710附带内存卡东芝16G高速、相机包,相机为黑色。1
3笔记本电脑联想B40-80I7-5500/4G/1T/R5M3302G独显/DVD刻录/30W/WIN8.1/黑色/14寸/指纹验证4
4高清数码单反相机佳能EOS6D单机+镜头EF24-105mmf/4LISUSM黑色内存卡天硕32G、速度为60M/S、400x高速卡;保护镜77MMUV镜、多层镀膜超薄UV镜;赠送清洁套1套;赠送6D单反相机包1个。1
5便携式扫描笔天彩TSN410扫描笔1
备注:
1:无效报价的定义
无效报价指供应商未按规定填报、填报不完整或服务、资质不满足等情况。无效报价将自动删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网上询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3: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询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像机 照相机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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