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招标公告
绿化招标公告
绿化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JKFDDC-W4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绿化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FDDC-W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梓树 | 胸径4-5cm | 苗木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苗木标准,需要有检疫报告,苗木健壮,不徒长,主干端直,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根系完整无破损,无病虫害,带泥团,实行捆装,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土球无破损无松动。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或土台)。用吊车吊运时,一定选用起吊、装载能力大于树重的机车和适合现场使用的起重机类型,苗木运抵现场时土球应完整、不松散,并需要用草绳、编织袋或钢丝绳捆扎。 | 株 | 20 | 1.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种植; 2.若入冬前种植不能保证存活率,可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种植。 | 北京地区 | 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 |
2 | 白玉兰 | 地径5-6cm | 株 | 35 | ||||
3 | 绿叶水蜡球 | H≥1.2m,冠幅≥1m | 株 | 20 | ||||
4 | 榆叶梅 | 地径=4-5cm | 株 | 30 | ||||
5 | 杏树 | 地径=6-7cm | 株 | 30 | ||||
6 | 丛生丁香 | H≥1.5m,主枝不低于10个 | 丛 | 30 | ||||
7 | 紫叶李 | 胸径=6-7cm | 株 | 20 | ||||
8 | 碧桃 | 胸径=5-6cm | 株 | 20 | ||||
9 | 迎春 | H≥30cm,分枝不低于5个 | 丛 | 80 | ||||
10 | 白蜡 | 胸径=3-4cm | 株 | 260 | ||||
11 | 黄杨树 | 高度25-30cm | 棵 | 1900 | 张家口地区 | |||
12 | 西府海棠 | 胸径≥6cm,高度≥1.2m | 棵 | 80 | ||||
13 | 八宝景天 | 高度≥20cm | 株 | 900 | ||||
14 | 北海道冬青 | 高度≥2m | 棵 | 100 | ||||
15 | 黄杨球 | 高度≥60cm,冠幅≥80cm | 棵 | 6 | ||||
合计 | / | / | / | 3531 | / | / |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询价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00元;
3.最高限价:******.00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
(六)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注册成功,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七)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询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本项目不适用)。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8.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购买文件。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账 号:110*****501020*****015545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资格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依据。凡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判定,标书款费用需公对公付款或现金。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3年10月20日9时30分。
(二)询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梁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99*****889、189*****508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313-*******
采购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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