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某部教练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意向
德宏某部教练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意向
德宏某部教练员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意向
一、项目名称
教练员劳务派遣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3-UQBXA-F1001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91元
四、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8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在德宏州芒市有公司或办事机构,须承诺在芒市缴纳社保。
(四)在“信用中国”网、军队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服务内容
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对用工单位的社聘人员进行管理。岗位主要分布在教学保障、机关勤务保障、营门安保、营区巡逻等。
(一)为用工单位提供国家劳动人事政策法规咨询。
(二)负责履行对该类人员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等告知、解释的义务。
(三)与用人单位人员对接时,提供合理、实用的工作交接方案,完成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在时间节点上的无缝对接。
(四)负责入职时的户籍信息核查、学历学位核实、资格证书查验、入职体检报告等相关信息的收集。
(五)负责人员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手续办理。
(六)负责人员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扣缴、社会保险的代扣代缴、生育津贴的报领、大病统筹的报销等事宜。
(七)协商解决合同期内工伤鉴定赔付、因公去世赔偿等。
(八)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时,及时与用工单位联系,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避免劳动纠纷。
(九)负责向用工单位提供人员具体情况及各类数据月报,以便核对。
(十)安排专员与用工单位定期开展沟通协调会,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十一)合同签订为每年一签,合同日期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其他问题按甲方要求执行。
七、派遣服务专员指标要求
(一)服务方式
中标公司须指派29名固定人员负责我部派遣员工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告之并办理交接事宜。
(二)工作时间、地点
1、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2、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南蚌路171号
(三)专员须具备资格条件
1、熟悉国家劳动政治法律法规、持有人力资源专业任职资格证书。遵守国家、军队及用人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
2、要求:性别不限,年龄40岁以下(含)成年人,在部队服役2年(含)以上,具有副班长以上任职经历者优先。工作标准: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具备“四会”教学能力。
(四)保密要求
劳务派遣公司在与用工单位合作期间,获取的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如何,均视为保密信息,劳务派遣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此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信息外泄,否则由泄密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五)服务费用
投标年总报价中的派遣劳务费用含括: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管理费。派遣管理费中包含劳务派遣公司服务专员及其他日常杂项开支等全部费用及税金。
1、派遣员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用工单位与派遣服务专员直接对接员工工资及社保支付缴纳情况,经双方核准无误后,派遣公司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资等支付。
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代扣代缴。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双方核对后,由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公司。
3、其他:劳务派遣公司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人。
八、服务协议的签订
劳务派遣公司中标后,根据标的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标准、价格等,接受用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九、服务责任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与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
(二)因中标人保密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三)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用工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中标人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障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用人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五)中标人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六)中标人必须足额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等。
(七)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项目招标控制限价
该项目招标控制限价包括三个部分:
(一) 员工工资
(二) 社会保险
(三)服务管理费
十一、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附件2)。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或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反馈。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十二、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港 电话:173*****281,0692-*******
标签: 教练员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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