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衬台车直接处置直接采购公告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衬台车直接处置直接采购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总投资金额:3.3亿元
施工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工期:3年
项目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村委会
二、处置需求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部施工一处项目施工需要,拟处置废二衬台车一批。本次处置概算为44.55万元(税率0%),本次处置要求相应材料满足我方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本次处置采用协同直采方式处置,共划分1个包件。供货单位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含税13%单价(元) | 计划处置数量 | 13%税率合计金额(元) | 备注 |
废二衬台车 | 12.1米 | 吨 | 1650.00 | 270.00 | ******.00 | 包件1 |
本次处置二衬台车地点为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本次处置产品单价为运至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应服务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包装费、运费、拆除费、卸车费等费用。
三、处置条件
1、项目批准机关: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批准文件:已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资金来源: 自筹。
4、项目业主: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一处。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处置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划分情况见下表:
包件 | 项目位置 | 主要实施内容 | 合同限价 | 备注 |
1 | 淄川区长兴村 | 废二衬台车 | 44.55万元 |
五、合同类型及价格调整
1、合同类型(根据材料实际情况选择)
固定单价合同
2、价格调整
按合同约定调整(浮动单价情况使用)
六、资格要求及成交原则
1、资格要求
报价人为材料代理商的,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
2、业绩要求
(1)、报价人或报价产品生产厂家近2年(2021年2月27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所报价同类 (或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达到
5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①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 在最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④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 在最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⑥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申请及成交原则
资格后审,拟推荐一家成交单位。
六、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标签: 置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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